有轨电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票价多少才合适?
近日,市法制局在其官网公布了《珠海市现代有轨电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包括规划与建设、运营管理等多个章节,对有轨电车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规范。
试运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
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正式运营的条件,规定在试运行3个月、试运营1年后方可正式运营。
新建有轨电车工程完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不得少于3个月。
试运行期满,有轨电车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经营单位组织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通过评审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试运营,并向社会公告。试运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
有轨电车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验收并报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备案。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试运营的,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有轨电车有优先通行权
在建设有轨电车的同时,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也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有轨电车专属路段应当设置相应的有轨电车专属路段标志及禁止进入标志。平面交叉路口,应当设置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实施信号优先。在混合路段上,应当将有轨电车车辆轨道行驶区域设置为优先车道,有轨电车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机动车应当让行。
车上禁止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
为保证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草案修改稿罗列了多条被禁止的行为,包括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在有轨电车相关设施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等废弃物、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除导盲犬)乘车,等等。上述行为或被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票价应当与公交票价相协调
有轨电车交通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为此,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有轨电车运营补贴机制。
在实施运营补贴的同时,还规定有轨电车票价实行政府定价。有轨电车经营单位应当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调整。有轨电车票价应当与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的票价相协调。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无票、持无效票或者逃票乘车的,由有轨电车经营单位按照全程总票价10倍补收票款。无票、持无效票或者逃票乘车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有轨电车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有轨电车经营单位应当向持有有效车票的乘客提供接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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