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为躲管理费克隆“三胞胎”出租车被抓
中新网平顶山9月1日电(刘鹏) 为逃避出租车公司管理费及多拉私活牟利,河南省平顶山市一名出租车司机专门购买两辆“下线”出租车,“克隆”自己的车牌号后,“三胞胎”出租车同时上路运营。1日,平顶山警方通报称,经十余天连续作战,车主张某已被抓获。
据介绍,8月10日,平顶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动大队民警接举报称,有两辆车牌号码为“豫DT0229”的出租车同时出现在了平声岗附近。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并决定坚决查处该套牌出租车。
8月17日9时许,大队民警郭晓臣、王霄飞在湛北路巡逻时,首先发现了一辆车牌号码为“豫DT0229”的出租车。两人趁该车在新华路与湛北路交叉口等待信号灯时,对驾驶人进行了检查。驾驶员以没带行车证为由企图蒙混过关。经查实,该车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
8月25日,民警郭晓臣、孟庆林、杨展等人在市区例行巡逻,行至矿工路中兴路交叉口时发现一辆出租车违规压线行驶,而就在民警上前纠章时,发现该出租车车牌号码也是“豫DT0229”。经查实,该车同样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民警也依法将该车暂扣。
8月28日8点50分,副大队长尚瑞生带领民警王霄飞、郭晓臣在市区巡逻至交通管理支队门口时,又发现了一辆车牌号码为“豫DT0229”的出租车正在等待信号灯,民警立即下车检查。由于该车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民警依法将该车扣留。经核实,该车车牌号码确系“豫DT0229”。
经调查,三辆出租车车主均系张某。随后,民警依法将张某传唤做进一步处理。
经询问,张某伪造机动车号牌是为了逃避出租车公司管理费、多拉私活,逃避处罚,所以专门购买了两辆“下线”出租车,并进行了改装。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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