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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网等被举报盗播电视片《抗战史上的今天》

发布时间:2016-06-02 11:04:30 | 来源:未知
习近平总书记4月19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近日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网接到山西远征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段新风投诉信件,由该司独家发行的365集电视文献专题

  习近平总书记4月19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近日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网接到山西远征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段新风投诉信件,由该司独家发行的365集电视文献专题片《抗战史上的今天》(以下简称“《今天》”),被腾讯网等国内网络媒体大量盗播,严重侵犯其著作权。

  来信照登:腾讯网等媒体盗播电视片《抗战史上的今天》

  《抗战史上的今天》(以下简称《今天》)作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特别献礼,根据中央领导指示,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和中宣部的要求,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同意立项、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创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国家档案局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共同监制、国广和阳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公司”)投资制作的365集电视文献专题片,被腾讯网等国内网络媒体大量盗播,导致我公司推介发行工作频频受阻,大大降低了该片的推广发行数量和宣传教育力度,使本想购买播放权的各省、地、县级电视台放弃原计划,已签订购买协议的电视台要求退出和终止的实际情况;其盗播电视片的行为违反我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造成巨大伤害;同时扰乱网络良好生态环境建设;并极大地干扰和阻碍了党中央关于通过对历史资料的展示和回顾使后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警示未来”的战略部署;给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造成国家投入不能充分发挥效应的严重后果。

  经《今天》著作权方“国广公司”考察决定:于2015年4月9日与我公司签订《代理电视发行协议》,授权我公司为《今天》在中国境内,除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家档案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山西省广播电视总台、国广公司等所属媒体外的唯一发行人,独家授权永久电视发行本节目并有权依法追究任何侵权行为,以维护著作权人及发行人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认为,能从国家利益出发,向全国人民宣传抗日战争历史资料,以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年轻一代不忘历史、实现振兴中华为目的的参与到此事中来既是一种荣幸,也是一种责任,如果能在全国各地电视台大量、系统的播放此片,不仅对全国人民是一种教育,而且能够通过出售此片获得一定资金收益。我司与有关方面商议,用扣除发行成本的余款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金,对人民群众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可持续的进行,且通过有效方式将国家投入更多、更好的持久回馈社会。没想到腾讯等网络媒体的大量盗播,严重影响到该片在国内的传播及发行推广工作。

  盗播侵权的情况说明

  纪录片《今天》播出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赞誉。然而,在北京台、山西台播放过程中,由于历史资料内容及其珍贵受到一致欢迎,腾讯网等媒体见有利可图便自行盗播,并于网络播出片前后加上大量的商业(品)广告,公开或内部统计点击率以吸引观众进而牟取非法利益。为此,我公司委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与盗播网站进行沟通,并将盗播情况反映至国家网信办和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和国家版权局于5个月前下达书面通知责令整顿,但均无结果,到目前为止,该电视片仍在网络视频中存在播放。律所委托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对该违法事件进行公正保全,公正中发现,网络媒体不仅对该电视片进行了编辑排版,按搜素时间、播放数量、最新上传等要素进行排序,且在视频下方显示播放时间以及点击数量,更有甚者在视频中插入网站图标以及在开始或中间暂停时插播广告,为其媒体增加盈利收益。

  为弘扬民族精神,将爱国主义教育事业进行到底,特此举报,希望能够得到领导的关注与支持,我的维权所得将用在爱国主义事业教育等国家需要支持的地方,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一己之力。

  律师说法: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播放严重侵权

  为了打击上述盗版行为,更好地维护《今天》著作权人和发行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维权工作在合法有据情况下进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朝、葛小鹰两位律师对腾讯网等网络视频媒体未经许可授权播放《今天》系列电视片,涉嫌侵犯著作权事件进行了调查和论证。

  张朝、葛小鹰两位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本案的法律性质作了以下认定:本案是国内多家网络视频媒体,未经《抗战史上的今天》著作权人和山西远征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播放,严重侵犯该电视片著作权等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恶性事件。

  联线反馈:腾讯网等未取得其授权

  人民论坛网记者就此次盗播事件联系著作权方国广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与山西远征在2015年4月9日签订《代理电视发行协议》,授权为《今天》在中国境内,除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家档案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山西省广播电视总台、国广公司等所属媒体外的唯一发行人,并表示腾讯网等媒体也并未与其沟通过。此次文献电视片《今天》被盗播侵权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是目前我国网络媒体法治观念不强、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整个行业长期以来缺乏管理的突出表现。为了牟取利益,腾讯等主流网络媒体严重侵犯了《今天》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对我国法治建设造成粗暴的侵害。

  有网友留言称马化腾在2015年3月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也曾指出,“各类网络盗版技术可谓日新月异,原始版权方以及正版网站更加难以有效控制版权内容的传播”。就腾讯此次涉嫌盗播事件,不知此时的马化腾给公众该怎样的答复。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是“十三五”时期的重头戏。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这些要求要尽快落实到位。”涉嫌盗播《今天》的腾讯网等媒体无视国家网信办和国家版权局下达的责令整顿的书面通知,是对我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条款的践踏。全面依法治网,建设文明、健康、法治的网络环境,才能推动中国从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

  截至发稿,腾讯网等媒体没有做出回复。(原文作者/赵光菊、申晓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