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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找代驾车出事故 代驾企业只愿赔7成

发布时间:2016-06-03 08:44:05 | 来源:未知
找代驾出车祸还遭遇对方车主逃逸,这事谁来担责?市民朱先生在使用网约车代驾服务时,代驾司机驾驶车辆与电瓶车相撞,至今仍未理清赔偿责任。6月2日,深圳市消委会针对此事召开消费者维权法律理论研讨会,专家认为e代驾应负全额赔款责任,市消委会将全力支持

  找代驾出车祸还遭遇对方车主逃逸,这事谁来担责?市民朱先生在使用网约车代驾服务时,代驾司机驾驶车辆与电瓶车相撞,至今仍未理清赔偿责任。6月2日,深圳市消委会针对此事召开消费者维权法律理论研讨会,专家认为“e代驾”应负全额赔款责任,市消委会将全力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维权。

  代驾车撞上电瓶车

  3月21日,市民朱先生使用“e代驾”APP找代驾司机,代驾司机在驾驶期间,朱先生的车辆与一辆电瓶车相撞,导致车辆受损,维修费用需15700元。但事后电瓶车车主逃逸,目前尚未找到。经交警部门认定,朱先生和“e代驾”均无责,电瓶车驾驶员逃逸负全责。电瓶车驾驶员逃逸后,消费者朱先生要求网约车平台承担赔偿责任。据朱先生介绍,事故发生之后,代驾人员曾表示其公司会全额赔款,但后来“e代驾”表示仅赔偿70%的费用,剩下30%费用由朱先生本人承担,对此,朱先生表示不满。

  专家称e代驾应全额赔款

  此事矛盾冲突点在于,消费者朱先生认为自己并无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事故发生时车辆由代驾人员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应由“e代驾”承担全责。而“e代驾”则认为该平台在本案例中无过错,根据其购买的保险协议维修费只赔付70%,剩下的30%不予赔付。

  深圳大学法学院专家赵明昕认为,消费者可通过合同纠纷的方式维权,按照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如果没有尽到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导致合同约定内容无法实现,不管违约方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经营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在没有法定的免责情形或者合法约定的免责条款情况下,应负全额赔款责任。

  赵明昕认为,“e代驾”以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作为依据拒绝全额赔偿不合理,“e代驾”公司应当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可向电瓶车驾驶人进一步追偿,也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市消委支持消费者维权

  今年4月份,市消委会收到来自朱先生的投诉,并进行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并未达成协议。市消委会投诉咨询部部长靳丽娟表示,此次事件中代驾公司应当依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对于“e代驾”拒绝全额赔付的解决方式,市消委会将全力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起消费纠纷,理清代驾车祸事件中消费者、网约车平台及司机等多方责任,推动网约车平台提升服务。

(原标题:深圳市民找代驾车出事故 代驾企业只愿赔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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