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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相亲送树苗分手后索款 法院:送货是买卖行为

发布时间:2017-09-08 10:19:02 | 来源:网络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文铂、付斌)子女恋爱期间,对方父母送来的货物,是赠与还是买卖?广州一对年轻男女通过相亲坠入爱河,双方家庭也从生活扩展到经济往来。不料,在子女分手后,男方家却将女方家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当初送出的五车树苗款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文铂、付斌)子女恋爱期间,对方父母“送”来的货物,是赠与还是买卖?广州一对年轻男女通过相亲坠入爱河,双方家庭也从生活扩展到经济往来。不料,在子女分手后,男方家却将女方家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当初送出的五车树苗款项,女方家则认为,树苗是对方赠与的礼物,不应支付货款。记者昨日获悉,本案经广州南沙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女方家应支付货款768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小何、小冯分别是何家、冯家的子女,何家主营经济花木的种植,冯家主营家具生产和苗木种植。通过相亲,小何、小冯坠入爱河。

  去年3月,何家向冯家送去五车树苗,因两家关系较好,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冯家只签收了送货单。冯母说:“当时何家提出要将这些树苗送给我家,当时我们坚持要给钱,何家则提出等结了果再付钱,我们还是坚持年底进行结算。”

  然而,八个月后,两家竟在法庭上相见。据冯母称,小何和小冯性格不合,没过多久,恋爱关系就宣告破裂。何家自觉相亲不成反送了几车货,便向冯家索要货款。冯家认为,树苗是何家赠与的礼物,不应支付货款。

  去年11月,何家一纸诉状将冯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均未实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所能证明合同关系的是两份出仓单,从该出仓单载明的事项看,符合买卖合同的基本形式要件,在庭审中,冯家也明确表示对于案涉货物结算时间双方也已做约定,初定当年年底,应该认定双方构成买卖关系。

  至于冯家认为双方是赠与关系,但没有提交直接的证据表明何家对案涉树苗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本案合同是买卖合同不是赠与合同。

  鉴于何家向冯家供应树苗,冯家却逾期未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此判决冯家支付货款768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原标题:男子相亲送树苗分手后索款 法院:送货是买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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