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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一员工不服岗位调整告公司 公司被判赔近6万

发布时间:2017-01-06 16:13:05 | 来源:未知
近期,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宗劳动争议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方某及时拿到了赔偿金和加班工资。 方某原是潮州某刺绣公司(下称刺绣公司)职工,其与刺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刺绣公司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方某的工作岗

  近期,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宗劳动争议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方某及时拿到了赔偿金和加班工资。

  方某原是潮州某刺绣公司(下称刺绣公司)职工,其与刺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刺绣公司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方某的工作岗位等,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合同办理。后刺绣公司进行人事调整,但方某不同意岗位调整,引起纠纷。湘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刺绣公司单方调整方某工作岗位违反合同约定,应向方某支付赔偿金50377.32元、休假加班工资7671.60元。判决生效后,刺绣公司没有履行支付赔偿金和加班工资的义务,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为这起涉民生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执行,及时向被执行人刺绣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其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但刺绣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未重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此,执行法官向刺绣公司发出了失信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告知该司如在限期内拒不履行支付赔偿金和加班工资的义务,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届时其社会信用会受到严重影响,在办理业务、承接工程、申请银行开户、贷款等多方面将受到限制。刺绣公司最终在法律权威及法院强制措施的震慑作用下,履行了义务。该案从立案到执结完毕历时不到一个月,及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潮州一员工不服岗位调整告公司 公司被判赔近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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