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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跨市盗牛 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发布时间:2016-01-22 15:20:39 | 来源:未知
1月22日讯 1月22日,年近六旬的窃贼邓某跨市盗牛,被湖南新田法院一审获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五十九岁的邓某系郴州市嘉禾县人。2011年3月18日晚上,他手持撬棍等工具,从郴州市嘉禾县窜至永州市新田县,伺机盗窃。次日凌晨3时许,他来到石羊镇

  1月22日讯 1月22日,年近六旬的窃贼邓某跨市盗牛,被湖南新田法院一审获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五十九岁的邓某系郴州市嘉禾县人。2011年3月18日晚上,他手持撬棍等工具,从郴州市嘉禾县窜至永州市新田县,伺机盗窃。次日凌晨3时许,他来到石羊镇一个村庄,乘一村民家牛栏无人看守,用撬棍撬开牛栏门锁,盗走一头黄牛及一头牛崽,并将牛牵至嘉禾县销赃,收到预付款900元。经鉴定,被盗的两头牛共价值6400元。

  该村民不久后发现牛被盗,一方面组织寻找,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报案。新田警方通过侦查,及时将被盗的两头牛追回。邓某案发后在逃。经批捕,2015年10月31日,民警将邓某抓获归案。

  邓某盗窃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邓某流窜至异地作案,盗窃他人用于生产的耕牛,应从重处罚。到案后,邓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盗耕牛被追回且退回失主,可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定的规定,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