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59岁教师长期猥亵多名女生 一审被判8年
2016年10月18日,澎湃新闻曝光“贵州六盘水市盘县小学教师张建国,涉嫌猥亵六年级女生黄婷(化名)长达3年,立案后一直没有结果”。受害学生父亲黄炳权(化名)说,报道发出后,当地公安机关非常重视,重新调查取证,2016年12月22日,张建国猥亵儿童一案在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6年12月30日,黄炳权告诉澎湃新闻,张建国因猥亵儿童罪,一审被判决有期徒刑八年。2017年1月3日,盘县人民法院负责此案件的唐姓法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判决结果,但她表示,目前还处于10天上诉期,判决结果尚未生效。
受害人父亲提供的判决书
张建国猥亵行为的败露源于2016年6月20日。据黄炳权讲述,当天下午前往办公室交作业的六年级学生黄婷被张建国强行拉进了他的独立办公室,关门后蒋建国将黄婷抱到床上,强制脱去了她的衣服和裤子,以亲吻、抚摸的方式实施猥亵,并威胁黄婷不可以告诉其他人及父母。
但当天事后,黄婷在同学的鼓励和陪伴下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盘县鸡场坪镇派出所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前往学校向黄婷了解情况,并于当晚拘留了张建国。
黄炳权说,女儿有一定的智力残疾,“其他娃娃说,从三年级开始张建国就对她做那些事,还威胁她,‘如果说出去就杀了你’。”
而此类事件之前已发生多次。判决书显示,贵州省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建国在担任盘县鸡场坪镇椅柯小学教师期间,2015年至2016年以来,多次对该校学生实施猥亵,如强制将学生抱到大腿上进行抚摸、强行搂抱、强行亲吻等。
公诉机关认为,张建国的行为应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被告人蒋建国八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此,经审查,盘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建国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利用上辅导课和批改作业之机,多次在学校办公室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多名女学生采用搂抱的方式进行猥亵。在公关场所(学校教室)当众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采用抚摸的方式实施猥亵,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黄炳权表示“还算满意”,“我们的要求其实也不高,只是希望能把他给关起来,不要再侵害其他的孩子了。”
2017年1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盘县人民法院负责此案件的唐姓法官。该法官证实张建国一审被判八年,但目前还处于10天上诉期,判决结果还未生效,如果张建国提起上诉,有可能会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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