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名男子强奸卖淫女后胁迫其为自己“赚钱”
发布时间:2015-03-13 08:45:39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3月12日电 3名90后小伙约定嫖娼,完事后觉得两名小姐很漂亮,就动了将她们劫持到其他地方卖淫赚钱的念头,期间更多次将两人强奸,不想开车到义乌时被查获。 1994年出生的刘某系重庆人,在浙江浦江打工。2014年10月18日晚上11点,无所事事的刘某约上小伙伴杨
3月12日电 3名90后小伙约定嫖娼,完事后觉得两名“小姐”很漂亮,就动了将她们劫持到其他地方卖淫赚钱的念头,期间更多次将两人强奸,不想开车到义乌时被查获。
1994年出生的刘某系重庆人,在浙江浦江打工。2014年10月18日晚上11点,无所事事的刘某约上小伙伴杨某、侯某(均另案处理)准备去嫖娼,并提出如果卖淫女年轻、漂亮,就带去诸暨卖淫,因为诸暨的卖淫价格要比浦江高。
随后,三人在浦江县城通过微信联系上卖淫女易某和齐某,商定以400元每次每人的价格发生关系。谈定后,刘某驾驶面包车来到浦江县人民医院附近的一处偏僻地点,在车上,三人先后与卖淫女易某、齐某发生关系。
完事后,刘某不但未支付约定的费用,还拿走了易某和齐某的包和手机,并持刀威胁两人,要么拿出一万块钱给他,要么随其去诸暨卖淫。
在遭到易某和齐某的拒绝后,刘某开车将她们带至义乌一处偏僻地点,继续软硬兼施要二人跟随其去诸暨卖淫。
至次日凌晨3点钟左右,刘某等三人将车开至义乌另一偏僻地点后,期间,几人轮流多次发生关系。
至早上5点40分左右,刘某等三人带着易某、齐某驾车来到义乌市苏溪镇龙祈山水库,刘某将易某叫下车继续做其“思想工作”,由杨某和侯某看管齐某。
早上9点钟左右,齐某趁杨某和侯某睡觉之际逃跑并报案至义乌市公安局。随后,公安机关在苏溪镇楼存傅村村口将刘某驾驶的面包车拦截,将易某成功解救,并将三人抓获。
3月12日,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因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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