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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受害女指认为强奸嫌疑人 DNA鉴定揪出真凶

发布时间:2014-12-18 11:28:08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去年3月2日凌晨,来宾市兴宾区良塘乡某村发生一起强奸案。案发后,受害女子坚称同村男子张某是嫌疑人。但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张某被错抓。数月后,警方查出真凶是另一名男子卓某,而且通过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应用系统比对,发现卓某曾于2005年在湖北强奸了另

  去年3月2日凌晨,来宾市兴宾区良塘乡某村发生一起强奸案。案发后,受害女子坚称同村男子张某是嫌疑人。但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张某被错抓。数月后,警方查出真凶是另一名男子卓某,而且通过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应用系统比对,发现卓某曾于2005年在湖北强奸了另一名女子。近日,来宾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宣判,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

  女子坚称男子是强奸嫌疑人

  去年3月2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良塘乡某村的妇女韦某正在家里睡觉,突然有一名男子闯进她的房间。

  韦某想打开床头灯,却发现床头灯开关已被拔掉。随后,她被对方按倒在床上实施强奸。在被强奸的过程中,韦某的脸部、颈部及额头均受了伤。事后,男子很快逃离现场。

  当日上午10时许,韦某来到良塘派出所报案,办案民警随后赶到韦家调取物证。面对民警的询问,韦告诉民警,强奸嫌疑人就是跟她同村的男子张某。因为案发时她透过微暗的光线,隐约看到对方的脸,很像同村的男子张某。

  张某随即被警方带走,但张某坚称韦某搞错了。

  尽管如此,在接下来警方所做的三次问话笔录中,受害人韦某一直指认张某就是强奸她的嫌疑人。

  DNA鉴定发现真凶另有其人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张某并没有作案时间。而且,警方通过提取案发现场遗留的精液和抽取张某的血液做DNA鉴定,发现两者并不相符。由此,排除了张某作案的可能性,错抓的张某被警方释放。

  那么,到底谁是这起强奸案的真凶呢?为了侦破此案,警方对韦某村里的成年男性进行了排查,发现男子卓某有嫌疑。随后,警方抽取卓某的血液做DNA鉴定并进行比对,最终发现卓某的DNA与案发现场精液DNA吻合。去年9月26日,卓某被抓获。落网后的卓某很快供认强奸韦某系其所为。

  但是,更让办案民警感到吃惊的是,当他们将卓某的DNA数据放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应用系统时,系统通过自动对比,竟然发现卓某的DNA数据与2005年发生在湖北省荆州市一起强奸案嫌疑人的DNA吻合。

  据了解,在2005年8月14日凌晨1时许,家住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农场一砖瓦厂卫生所二楼的妇女陈某,被一名留着平头、穿着背心的男子强奸。案发后,警方通过提取现场遗留精液做DNA鉴定,并将数据输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应用系统。由于找不到嫌疑人,案件迟迟未破。

  面对证据,卓某供认湖北省江北农场的那起强奸案系其所为。

  两审法院认定男子构成强奸

  今年4月11日和5月23日,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卓某在法庭上承认9年前湖北江北农场那起强奸案系其所为,但是对强奸同村妇女韦某案当庭翻供。

  卓某称,他与韦某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没有违背韦某的意志,且没有采取暴力、威胁手段。但是,此说法遭到了公诉人反驳。受害人韦某亦称其从来没有和卓某自愿发生过性关系。

  今年5月29日,兴宾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卓某有期徒刑5年2个月。卓某不服而上诉。近日,来宾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卓某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