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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想嫁有钱人3次助男网友强奸19岁女儿

发布时间:2014-11-24 08:52:37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糊涂母亲一心想嫁有钱老板,竟然轻信男网友充阳气的邪说,先后三次帮助男网友强奸其19岁的女儿。11月18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初,被告人马某

  糊涂母亲一心想嫁有钱老板,竟然轻信男网友“充阳气”的邪说,先后三次帮助男网友强奸其19岁的女儿。11月18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初,被告人马某与孙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向孙某虚构了一个开超市有钱的表弟“王伟”,并愿将“王伟”介绍给孙某谈恋爱结婚。期间,马某和孙某在一起同居6个月。2013年10月,马某和孙某一起生活期间花了孙某1万多元,孙某便问马某她花了这么多钱,自己和他表弟“王伟”的事到底办得咋样?

  在孙某多次追问下,马某担心骗局败露,就向孙某谎称这事“王伟”请大师算了一下,说是孙某的女儿刘某阴气太重,两人阴阳不合需要“充阳气”,并告诉孙某他要想和“王伟”在一起,必须由自己给刘某“充阳气”。

  2013年10月18日~20日,孙某将女儿刘某带到宾馆,马某先后3次将刘某奸淫,而在此期间,孙某一直在房间内进行协助。事发后,在孙某一再逼问下,马某说出了“王伟”是其虚构的事实。今年4月2日,马某向西安警方投案,并供述了奸淫被害人刘某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孙某利用迷信的方法使被害人对性关系的实际性质产生认识错误,使被告人马某乘机奸淫被害人,被告人马某、孙某在客观上还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强奸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