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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醉倒路边,过路男趁机带走将其强奸

发布时间:2014-10-15 16:54:17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家住泗阳市区的丽丽(化名)是个活泼美丽的姑娘,在一家精品店做营业员。却因为一次醉卧街头而被犯罪嫌疑人田某乘机带走并强暴。虽然田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但丽丽原本无忧无虑的人生却从此蒙上了一层阴影。 10月14日,泗阳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强奸案,判处被告人

  家住泗阳市区的丽丽(化名)是个活泼美丽的姑娘,在一家精品店做营业员。却因为一次醉卧街头而被犯罪嫌疑人田某乘机带走并强暴。虽然田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但丽丽原本无忧无虑的人生却从此蒙上了一层阴影。

  10月14日,泗阳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强奸案,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记者了解,今年6月底的一天,下班后的丽丽和同学聚餐,因为气氛热烈不断碰杯,最后大家都喝得有点晕头转向。吃完晚饭后,同学们便都分头回家了, 丽丽称自己离家不远,便拒绝了一名要送她回家的男同学,而独自步行回家。没想到,还没等她走出多远便醉意渐浓,竟然走着走着醉倒在路边人事不省。

  凌晨1点左右,在某企业上班的田某下夜班时,发现一个女孩醉躺在路边一动不动。田某下车后喊了其几声,却一点回应也没有。田某顿生歹念,随后将丽丽带到附近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并趁丽丽醉酒不知与其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早上,丽丽醒后发现自己光着身子躺在宾馆床上,身边还躺着一个陌生男子,顿时如五雷轰顶。意识到自己被这个男人强奸了,她慌张的边哭边报了警。而田某意识到自己犯下大错,不断的哀求丽丽,但被丽丽拒绝。随后,民警赶到宾馆将犯罪嫌疑人田某抓获。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违背妇女意志,利用他人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女性在外饮酒,除了不要醉驾以外, 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尽量不要喝酒,如果喝酒一定要由信得过的人将自己安全送回家中。千万不要醉酒后独自走动,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从而遭受侵害”。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