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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男子因不能正面分手 强奸报复前女友

发布时间:2014-10-12 15:07:30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陕西汉中男子周某因不能正确面对分手,对前女友王某实施强奸,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 经朋友介绍,2013年冬天,王某与周某开始交往,相处两个多月后,王某渐渐感觉两人不合适。2014年春节前夕,王某向周某提出了分手,分手后周某悲痛欲绝,多次提

  陕西汉中男子周某因不能正确面对分手,对前女友王某实施强奸,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

  经朋友介绍,2013年冬天,王某与周某开始交往,相处两个多月后,王某渐渐感觉两人不合适。2014年春节前夕,王某向周某提出了分手,分手后周某悲痛欲绝,多次提出复合遭拒。2014年2月2日晚10时许,不甘心的周某来到了汉中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黄家塘王某的住处,要求与王某重归于好。王某予以拒绝,且态度坚决,明确表示不会再与周某交往。周某怒火中烧,口出秽语。二人发生口角争执。争执过程中,周某将王某按在床上连扇几个耳光,接着又用手掐住王某的脖子,王某极力反抗,却招来了周某拳头回击,周某朝王某左肋打了数下,在王某疼痛难忍之际,周某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王某以腹部疼痛,要去医院为由支开周某,趁周某外出之际,王某跑离住处,在亲友陪同下报了案。

  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在违背王某意志的情形下,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触犯了《刑法》。近日,以犯强奸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