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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性因强奸被捕10年15宗 男性受害人难启齿

发布时间:2014-08-02 08:52:26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8月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色魔未必单指男性,女性亦可能犯下非礼、强奸等罪行。港府统计处昨日公布最新资料显示,去年涉及女性性犯罪人数有9人,其中2人因强奸罪被捕,10年累计15宗。有学者估计,女性性犯罪及施暴者的实际人数可能较统计显示多,而近

  8月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色魔未必单指男性,女性亦可能犯下非礼、强奸等罪行。港府统计处昨日公布最新资料显示,去年涉及女性性犯罪人数有9人,其中2人因强奸罪被捕,10年累计15宗。有学者估计,女性性犯罪及施暴者的实际人数可能较统计显示多,而近年社会服务工作亦开始关注男性受害人。

  继2010年后,香港去年再有2名女性因强奸被捕,统计处昨日公布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主要统计数字》显示,香港自2004年起累计共15宗涉及女性因强奸而被捕的个案,包括2004年1宗、2006年4宗、2007年3宗、2009年3宗、2010年2宗、2013年2宗。事实上,香港法律并没有女性强奸男性的罪行,但女性教唆男性强奸另一位女性,或女性以性道具暴力侵犯另一女性,均可被控强奸,惩罚与男性犯强奸罪一样。去年另有9名女性因非礼被捕,比2012年最多的19宗,大幅减少。

  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邝伟文指,一般认知性罪行或家暴受害人是女性,但亦有个案是男性受虐,例如被精神虐待,故近年的社会服务工作亦开始关注男性受害人。他估计,涉及性罪行或家暴的男性受害人一般难于启齿,相信实际数字或较统计数据更多。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2012年曾发表《强奸及其他未经同意下进行的性罪行》谘询文件,将强奸罪改为无分性别,并新设“性侵犯”罪行,将偷拍裙底,与撞胸及公众露体等一并列作性侵犯。

  人口老化更阴盛阳衰

  统计处最新统计数字并显示,本港男女比例持续失衡,男女比例从1981年的1.087比1,下降至2013年的0.864比1,而且整体人口老化,年龄介乎45至64岁的人口比例明显增加,从2001年的22%上升至2013年的31.7%。

  两性开放迟婚难逆转

  港人的初婚年龄中位数再上升,显示女性及男性均有迟婚的趋势,女性的初婚年龄中位数由1981年的23.9岁,升至2013年的29.1岁,同期间,男性的初婚年龄由27.0岁升至31.2岁。结果是,女性首次生育年龄中位数不断上升,1981年为25.1岁,2001年为29.4岁,2013年已升至31.3岁。

  邝伟文认为,社会对两性关系的态度更开放,愈来愈多男女用同居、周末情人等方式维持一段关系,他们可能会决定生育才结婚,而医学发展亦令生育年龄可延迟,故迟婚、迟生育都是可理解及预见的趋势,而暂时亦未见到逆转趋势的情况。

  对于内地与香港婚姻数字持续上升,港女嫁给内地男性的人数去年达到历年最高的7507宗,包括5356宗在港地登记个案,邝伟文分析指,两地经济及文化交流均日趋频密,香港女性更多机会认识内地男性,而且两地差异愈来愈少,两地婚姻会更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