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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联合六家银行 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

发布时间:2020-08-19 07:47:14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8月18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开行、农发行等六家银行发布《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聚焦县城及县级市城区,特别是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

  8月18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开行、农发行等六家银行发布《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聚焦县城及县级市城区,特别是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重点对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县城新型基础设施、县城其他基础设施领域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重点支持三领域建设项目

  通知明确了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具体看来有三方面。

  一是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支持区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的产业平台(主要是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内的产业园区、各省份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内的特色小镇)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智能标准生产设施、技术研发转化设施、检验检测认证设施、职业技能培训设施、仓储集散回收设施和文化旅游体育设施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是县城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和骨干网扩容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包括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领域终端系统等;支持大数据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集约化数据中心、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和产业数字化平台等;支持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三是县城其他基础设施。支持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改造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等交通设施、水气热等管网设施以及改造老旧小区;支持商贸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改造建设配送投递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等;支持商业步行街和特色街区等消费集聚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游客集散中心、体育公园等。

  参考LPR对项目贷款优惠

  此外,在建设项目条件方面,通知要求,项目符合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政策导向,依规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项目具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或其他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未来经营收入或借款人其他收入可覆盖贷款本息。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标准,资本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同比例或先于贷款到位。项目符合所申请贷款银行的其他贷款条件。

  而对于借款人条件,通知则要求,借款人为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公益二类或经营类事业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借款人具有承担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具有良好信用状况。借款人符合所申请贷款银行的其他准入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还对此提出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国开行、农发行、工商银行(5.050, -0.04, -0.79%)、农业银行(3.270, -0.03, -0.91%)、建设银行(6.320, -0.05, -0.78%)和光大银行(4.020, -0.08, -1.95%)这六家银行总行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

  二是实行优惠信贷政策。六家银行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给予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

  三是加强财政性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促进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与贷款条件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