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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保险撤回增资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9 21:58:47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11月28日晚间,迪安诊断(21.780, -0.19, -0.86%)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迪安诊断,300244.SZ)发布公告称,经被增资方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复星联合健康)反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复星联合健康拟调整增资结构。

  11月28日晚间,迪安诊断(21.780, -0.19, -0.86%)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迪安诊断,300244.SZ)发布公告称,经被增资方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复星联合健康)反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复星联合健康拟调整增资结构。故经协商,各方一致同意向中国银保监会撤回提交的增资方案。后续若重新启动增资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

  今年6月,复星联合保险发布公告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发1.6亿股股份,由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复星产投)、迪安诊断认购,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亿元增加至6.6亿元。

  根据上述方案,复星产投、迪安诊断以1.3元/股的价格向复星联合保险增资,两家公司分别认购1.2亿股、0.4亿股。其中,复星产投出资1.56亿元,迪安诊断出资额5200万元。

  在复星联合保险的这一方案中,复星产投的持股比例将由20%升至33.33%,即银保监会规定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也拉开了与第二、第三、第四大股东的股比差距。在股东身份上,复星产投也将由战略类股东变为控制类股东。迪安诊断的持股比例则将从8%升至12.12%,由最小股东成为第五大股东。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原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控制类股东的门槛较高,应该具备“总资产不低于一百亿元,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等要求。而战略类股东在这方面的要求则是“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十亿元人民币;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等”。

  从迪安诊断的公告来看,此次增资方案应该是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悖,或者说不符合相关要求。澎湃新闻就此向复星联合保险方面求证,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在此之前,复星联合保险曾在在2018年9月也披露了一份增资方案,拟增发3.85亿股股份。当时,复星产投打算与新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宜华集团)分别认购1.925亿股股份。不过,宜华集团与复星联合保险现有股东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宜华地产)为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宜华集团持有宜华地产100%股权。

  根据当时的方案,复星产投拟将持股比例提升至33.05%,而新晋股东宜华集团的持股比例则将达到21.75%,其与宜华地产将合计持有复星联合健康32.77%的股份。

  复星联合保险成立于2017年1月,由复星产投、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西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丰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迪安诊断等六家股东发起成立,注册地在广东省广州市。

  2019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复星联合保险今年累计净亏损1440.42万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8.07%。2017年和2018年,复星联合保险分别亏损4476.91万元和8737.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