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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20万元以下交通设施建设模式半月内完工不“添堵”

发布时间:2014-09-11 09:33:00 | 来源:未知
我市出台小额交通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创新了我市小额交通设施建设模式,每个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时间由半年压缩至数天,整个建设任务可在半个月内高效完成。 本报讯 记者廖明山报道:20万元以下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临时信号灯等小额交通设施,今后

  我市出台小额交通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创新了我市小额交通设施建设模式,每个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时间由半年压缩至数天,整个建设任务可在半个月内高效完成。

  本报讯 记者廖明山报道:20万元以下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临时信号灯等小额交通设施,今后将在15天内快速“搞掂”,方便市民。在市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市公路局近日出台《珠海市公路局小额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我市小额交通设施建设模式,每个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时间由半年压缩至数天,整个建设任务可在半个月内高效完成。

  小额交通设施是指由市级财政或市、区共同出资的新增小额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临时信号灯等单项建设费用低于20万元的交通设施。市公路局交通设施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小额交通设施建设主要针对市民投诉热点、公安部门交通管制等需求,为工程量小、金额少、宗数多、时间紧的零星工程,同时具有经常性、不确定性和应急性的特点。

  市公路局梳理现行规章和流程发现,按照以往基建程序推进的话,每个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时间约需180个工作日,其中仅设计招标和施工招标便各需30个工作日。“新增小额交通设施的建设资金使用频繁,涉及金额小,每次建设申请一次,手续繁复,对建设的时效性影响很大,同时也无法达到高效便民的目的。”

  针对这种情况,市公路局按照市“转作风提效能”的要求,结合交通设施建设的实际,主动积极探索高效建设小额交通设施的新模式。通过设立年度小额交通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和公开采购年度小额交通设施施工单位,市公路局接到建设任务后仅需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程量清单和报交警部门审批,然后便可直接下达给年度中标施工单位实施,避免了此前繁复的前期手续,“如今前期工作时间仅需数天,从接到任务到完成建设可在半个月内快速‘搞掂’。”

  据介绍,近日在市公路局开展的拱北口岸及周边地区新增交通标志、标线、分隔栏等小额交通设施项目中,这种创新的建设模式“小试牛刀”,便显出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实效。“从我们接到交警部门的任务到建设完成,基本都在十个工作日内。”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正同步推进全市近50个小额交通设施项目。

(原标题:创新20万元以下交通设施建设模式半月内完工不“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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