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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事主被骗后加入诈骗团伙 头目抽人头费获利20万

发布时间:2017-03-23 09:17:23 | 来源:网络
南都讯 记者刘颖 通讯员匡金营周瀚 诈骗团伙在网络平台发布酒吧服务员的招聘信息,继而用所谓服装费、买烟费、工牌费、住宿费等理由骗取求职者每人约2000元,团伙内部分成后每人可获得5000元至数万元赃款,一些被骗者竟然也加入了骗人者行列,龙华警方于日前

  南都讯 记者刘颖 通讯员匡金营周瀚 诈骗团伙在网络平台发布酒吧服务员的招聘信息,继而用所谓服装费、买烟费、工牌费、住宿费等理由骗取求职者每人约2000元,团伙内部分成后每人可获得5000元至数万元赃款,一些被骗者竟然也加入了骗人者行列,龙华警方于日前对17名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深圳事主被骗后加入诈骗团伙 头目抽人头费获利20万

  诈骗团伙头目获利20万

  今年春节过后,龙华公安分局大浪派出所接连接到几宗报警称,在网上应聘大浪辖区某酒吧的服务员职位,但过程中被人以服装费、买烟费、工牌费、住宿费等骗取钱财。他们承诺的工作内容就是推销酒水、陪客人喝酒,只要做的好就能拿到提成。但是求职者在酒吧上班后基本上不可能推销出去酒水,并且很快就意识到这是诈骗。

深圳事主被骗后加入诈骗团伙 头目抽人头费获利20万

  接报后,大浪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警方终于将该团伙的作案手法、组织架构等情况摸清。3月16日,警方在将该团伙10人一举抓获,经审讯,又于17日抓获了陈某峰等7人。目前,该团伙17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据警方介绍,从2016年4月份开始,以陈某峰为首的该团伙就开始盘踞在大浪辖区作案。讽刺的是,团伙内一部分成员开始就是因为被陈某峰等人骗了之后进而加入该团伙,再去诈骗其他求职者。以陈某峰为首的17人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经查,陈某峰为团伙首脑、其下面有王某、姜某涛两大业务员,王某、姜某涛各自下面又有业务员若干人,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组织。陈某峰对诈骗的来的金钱有着绝对控制、分配权。陈某峰除了从每个求职者被骗取的钱财中抽取100元的“人头费”之外,还要拿诈骗所得总额的30%,据其交代,截至案发时仅其抽取的所谓“人头费”就达20万元。王某、姜某涛两人每个月的工资基本都在2万元左右,其他业务员每个月也能分得5000元以上。

  每名求职者被骗约2000元

  据龙华警方介绍,该诈骗团伙首先会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大浪某酒吧服务员职位,月工资5000元至8000元不等,并附上王某、姜某涛两人的电话号码、微信号。随后求职者通过打电话或者加微信与王某或姜某涛取得联系,王某或姜某涛会约求职者到大浪商业中心周边的马路见面。具体与求职者见面的是王某或姜某涛手下的业务员,此时整个连环诈骗就开始了。

  第一步:见面后业务员通常会以求职者穿着不符合酒吧工作要求为由,带求职者到业务员之一的高某飞占股的服装店买衣服。衣服正常售价350元,卖给求职者往往是700至1000元,高出进货价一倍甚至两倍。该团伙与服装店存在协议,这部分钱最终服装店只拿350元,剩下的就由业务员所得。

  第二步:买完服装后,业务员会以先介绍酒吧经理给求职者认识以便以后好开展工作为由,让求职者买两条诸如名牌香烟送给经理。买完烟后,业务员就以帮求职者送给经理为由把香烟拿走,随后再将香烟退回烟店,烟店收取几十元差价,剩下的钱同样落入业务员口袋。

  第三步:经过以上两个诈骗环节后,业务员会把求职者送到王某或姜某涛处,两人以给新员工培训为由,继续收取求职者200元工牌费、300元钱住宿费。至此整个诈骗过程完成,一个求职者一般都会被骗取2000多元。

(原标题:深圳事主被骗后加入诈骗团伙 头目抽人头费获利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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