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3124户公租房终审合格家庭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12 07:14:48 | 来源:未知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窦延文)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已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受理的公租房轮候申请家庭完成终审,共有合格家庭13124户。合格家庭信息已开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本批次公租房初审合格申请家庭为13134户。经复核,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窦延文)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已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受理的公租房轮候申请家庭完成终审,共有合格家庭13124户。合格家庭信息已开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本批次公租房初审合格申请家庭为13134户。经复核,有10户申请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申请,终审合格申请家庭为13124户。
此次合格家庭信息在深圳政府在线、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截至5月19日。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信息变更或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据介绍,针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建局将根据轮候配租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有关配租房源的情况,可关注在住建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发布的配租通告。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说,没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应当提交居住证。未成年子女轮候期间已成年仍没有本市户籍的,应当退出轮候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计划生育、人口、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及申请变更事项对应的材料到深圳市住建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规定查处。
(原标题:深圳13124户公租房终审合格家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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