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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突然召开发布会宣布双限令 拒绝媒体提问

发布时间:2014-12-30 07:39:37 | 来源:未知
12月29日下午5时40分,深圳市政府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实施限牌政策。现场不设记者提问环节,宣布深圳实施限牌政策后,台上相关人士离开发布会现

  12月29日下午5时40分,深圳市政府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实施限牌政策。现场不设记者提问环节,宣布深圳实施限牌政策后,台上相关人士离开发布会现场。

  继北上广后,深圳正式宣布小汽车“限购”。深圳市政府昨日下午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推出“限购”。按照方案内容,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额度每年暂定为10万个,其中2万个针对电动小汽车,其余8万个为普通小汽车。50%摇号,50%竞拍。市政府将于近期制定并颁布实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会还公布了“限外”方案。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车外,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通行。但港澳号牌车辆不受限制。

  昨日下午5点40分,一场关于“城市管理”的新闻发布会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发布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廷峰主持,他首先对全市的汽车保有量、交通拥堵状况以及对大气的污染等问题进行了阐释,随后市交委副主任陈惠港通报了深圳将对小汽车实施“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俗称限牌)的措施。

  年十万指标摇号竞拍相结合

  通报称,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本市行政区域内小汽车实行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额度每年暂定为10万个,视道路承载能力、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情况适时调整。陈惠港表示,这10万个指标中,2万个针对电动小汽车,其余8万个为普通小汽车。10万指标,50%摇号,50%竞拍。在竞拍方面积极探索与碳排放交易相结合的竞拍方式。

  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单位和个人购置小汽车、小汽车过户、非本市小汽车转入本市的,在申请办理小汽车注册、转移、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但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汽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29日18时前买的车可直接注册

  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含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但市公安交警部门尚未正式受理其小汽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的,向本市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并取得公证证明后,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无需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个人、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进行公证的,应当于2015年1月11日18时前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于2015年1月26日18时前出具公证证明,并将公证认定的车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经贸信息部门保存备查。办理上述公证事项无需缴交公证费用。

  市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公安交警、经贸信息、国税部门,将到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小汽车交易市场),收取截至2014年12月29日18时已经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含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存单、定金交款凭证及有关台账和车辆销售信息资料的复印件,对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并于2015年1月9日18时前将审查汇总的合同备案材料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公安交警部门、经贸信息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公证机构。

  全市暂停办理小汽车上牌

  同时,市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公安交警、经贸信息、国税部门,将到各二手小汽车交易市场,对截至2014年12月29日18时的存量二手小汽车进行盘点,逐一将车辆信息进行备案造册,2015年1月9日18时前出具存量二手小汽车登记证明,并将审核登记的存量二手小汽车汇总信息分别转至市公安交警部门、经贸信息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证机构保存备查。

  截至2014年12月29日18时的存量二手小汽车,经盘点登记,并由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向本市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取得公证证明后,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直接取得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存量二手小汽车进行交易的,新车主须凭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所取得的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办理转移登记。而原车主重新购置小汽车、小汽车过户、非本市小汽车转入本市的,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全市暂停办理小汽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暂停期限不超过25天。符合规定情形的,办理小汽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不受暂停限制。

(原标题:深圳突然召开发布会宣布双限令 拒绝媒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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