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一的士车没一个人 冲到马路对面撞了3车
发布时间:2016-09-03 11:15:15 | 来源:未知
8月31日中午,在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浈江区政府附近路段,一辆出租车在无人驾驶状态下竟然横穿道路连撞对向路边停放的3辆小车,所幸未伤及行人和路面正常行驶的车辆。 据了解,8月31日14时许,韶关交警市区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有出租车在无人驾驶状态下闯
8月31日中午,在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浈江区政府附近路段,一辆出租车在无人驾驶状态下竟然横穿道路连撞对向路边停放的3辆小车,所幸未伤及行人和路面正常行驶的车辆。
据了解,8月31日14时许,韶关交警市区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有出租车在无人驾驶状态下“闯祸”。当交警赶到大学路浈江区政府斜对面路段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FLD3**的出租车分别与粤FUM6**、粤F607**、粤FBQ0**三辆小车撞在一起。
这辆电动出租车车头与路边顺向停放的1辆小轿车车头“亲吻”,两车车头均有受损,并且在惯性作用下推行第1辆小轿车后追撞第2辆小车后再撞上第3辆小车,造成4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这起事故中暂无人员受伤。
民警用相机固定证据并用执法记录仪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后对出租车司机凌先生进行问讯,出租车司机凌先生告诉民警,当天中午在大学路浈江区政府门前西行下坡路段停车吃午饭,当时习惯性地将档位挂到空档就关上车门去餐馆了。
凌先生称停车时没有考虑到停车位置是下坡路段,也未拉手刹,因此出租车就慢慢地在沿下坡向西南方向横穿道路前进了100多米,直到撞上顺向停放的3辆小车后才停下来。对自己的不良驾驶习惯而惹下的祸端,司机凌先生后悔不已。
对出租车司机凌先生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民警依法作出其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记2分罚款100元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人要摒弃不良驾驶车辆的陋习,车辆在上坡或下坡处停车时,自动档车辆一定要将档位挂入P档后拉紧制动;手动档车辆在拉紧手制动的同时,上坡挂上前进档,下坡挂上倒车档;尽量避免在下坡或危险路段停车,必要时就地寻找石块或三角木塞挡轮胎防止“溜车”。
(原标题:韶关一的士车没一个人 冲到马路对面撞了3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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