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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城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5-04-22 14:24:44 | 来源:未知
2015年4月,由清城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联合主办的2015年清城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启动。如果你身边的在校中小学生,在助人为乐、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尊老爱亲、文明有礼、勤俭节约中某一方面有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欢迎推荐参加评

  2015年4月,由清城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联合主办的2015年清城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启动。如果你身边的在校中小学生,在助人为乐、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尊老爱亲、文明有礼、勤俭节约中某一方面有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欢迎推荐参加评选。

  希望通过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全区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单位、团体、个人或各中小学将参评区级“美德少年”人选材料报组委会,经区组委会审核后确定区级“美德少年”人选后,将在清城区政府网站、“清城发布”微信微博平台进行公示。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拟在“六一”期间表彰100名“美德少年”,并授予“清城区美德少年”称号。

  评选结束后,主办方将开展“我与美德少年同行”、“我是创文小使者”、“道德讲堂进校园”等活动,展示美德少年事迹,市、区主要媒体也将择优采访报道,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学习美德少年、争当美德少年的良好道德风尚。

  清城区“美德少年”推荐方式

  社会推荐:清远日报、清城区政府网站、“清城发布”微信微博平台、清城新闻、清远电台等媒体,近期将开展寻找清城区“美德少年”活动,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向区文明办(电子邮箱:qcqxcb@163.com)推荐人选,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推荐表格可在清城区政府网站下载。

  学校推荐:各中小学根据评选活动要求,开展寻找“美德少年”活动,以班为单位推选出本班“美德少年”人选。各中小学校结合社会推荐,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确定校级初选“美德少年”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2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定本校参评区级“美德少年”人选。

  清城区“美德少年”评选标准

  1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2 “助人为乐”美德少年: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如随同学校、家长参加志愿者活动等),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3 “自强自立”美德少年: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4 “诚实守信”美德少年: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5 “尊老爱亲”美德少年: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尊敬老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6 “文明有礼”美德少年: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体;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7 “勤俭节约”美德少年:不攀比吃穿,不乱花钱,不买零食,不铺张浪费;爱劳动,讲卫生,爱护环境,节约水电,低碳环保。

(原标题:2015年清城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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