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纪委2015年一季度信访举报降4成
2015年第一季度,清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件,其中业务范围内35件(重复信访21件),业务范围外7件。信访总量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2.3%。
2015年以来,清城区纪委向全区11个纪(工)委,发放了190多份由省纪委监察厅印制的《举报贪腐,共创廉洁》海报和5500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同时,要求区纪委信访室和各纪(工)委向前来上访的群众,耐心讲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内容。经对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宣传,业务范围外的举报信件得到了大幅度减少。据统计,第一季度业务范围外的信访总量,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28.6%。
清城纪委对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尤为重视,对每一封信、每一件初访都认真办理,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化解率。在应办的14件初信中,有10件已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为100%;有4件仍在期限办理中,未出现超期未结现象。镇(街)一级作为负责贯彻执行各类方针政策、决策法规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群众,因此对镇(街)一级依法履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有效监督十分重要。但在推行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以前,虽镇(街)级党委设置纪委书记等岗位,却往往因纪委书记身兼其他工作、镇(街)级纪检工作缺乏制度保障、后勤保障等,再加上此前镇(街)级纪委工作制度、办案用房、办公设备都没有配套,使得镇(街)级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难以发挥。2015年以来,他们通过开展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在镇(街)一级纪检工作中对人、财、物进行了保障,镇(街)级纪检人员可以专心对镇(街)级政府决策、镇(街)干部作风进行监督,对村“三资”和村务公开进行监督,一定程度上化解了一批廉政风险。
下一步,清城区纪委将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化,确保矛盾不上交,处理到位。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及时依法依纪受理处置各类信访举报件,对初信初访问题全面受理到位;已经受理的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办理到位;已经办结的,做到事事有回音,反馈到位;对不能及时解决、因条件不具备暂时难以解决或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解释说明、情绪疏导、积极引导工作做到位,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坚决杜绝因该受理的不受理,办理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越级上访、引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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