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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女子喝饮料喝出一大块黑色粘稠物

发布时间:2016-08-22 10:31:53 | 来源:未知
家住梅州梅县区华侨城梅塘西路的刘女士反映,说她前两天到梅县区新县城一家酒店消费时,因口渴喝了酒店内提供的饮料,结果发现饮料内有一大块粘稠状的异物,当场恶心坏了。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手里拿的这个饮料瓶就是自己前两天喝出异物的那瓶饮料。记者看到

  家住梅州梅县区华侨城梅塘西路的刘女士反映,说她前两天到梅县区新县城一家酒店消费时,因口渴喝了酒店内提供的饮料,结果发现饮料内有一大块粘稠状的异物,当场恶心坏了。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手里拿的这个饮料瓶就是自己前两天喝出异物的那瓶饮料。记者看到,饮料瓶上有一块粘稠状浅黑色的物体,约五六厘米长,三厘米宽。刘女士说,当时她和亲戚在酒店房内小聚,觉得口渴,就在房里拿了一瓶饮料喝。

  刘女士说,她在房内一直呆到临近吃晚饭,又觉得口渴难耐,于是把之前打开没喝完的饮料,继续拿来饮用,可是在快喝完的时候,却发现瓶内有异物。

  记者仔细看了一下,刘女士手中的饮料瓶,从生产日期上看,这瓶饮料还在保质期内,并没有过期。刘女士说,喝了这种带异物的饮料,让她觉得非常恶心,而这东西喝下去对身体会不会有害,也让她感到担忧。

  对于刘女士所说,饮料内喝出异物的一事,记者也来到该酒店,找到刘女士所说的715号房间。

  只见房内还没有打扫,桌子上放了几瓶打开盖的饮料,一名酒店工作人员说,房间内的饮料一般都会放在这个位置。

  随后,记者在酒店监控拍下的视频中看到了当时发生的一幕。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身穿黑色衣服的刘女士和一名带着小孩的女子一同走出了酒店房间,刘女士手里拿着疑似饮料的东西,并喝了一口,然后一直低头,边走边看手中的饮料,一只手还捂着腹部位置,然后跟这名带着孩子的女子交流,并不时看着手中的饮料,好像议论着什么。

  随后,刘女士将手中的饮料递给了旁边的这名女子,并走进了电梯。在电梯里,刘女士手一直捂着嘴,而电梯内的其他几人好像也看到了女子手中的饮料瓶,并开始交谈。

  走出电梯后,只见刘女士拿着饮料瓶径直走向了酒店前台,和前台的酒店工作人员说着什么。

  随后,记者找到该酒店的一名经理,这位负责人称,当天确实有一名顾客在他们酒店内,因为喝饮料的事来交涉过,酒店方面已积极作出回应。

  这位负责人表示,事发后,饮料拿去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查,而酒店的工作人员也带刘女士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的意思是如果经过一晚都没有发生腹泻或者肚子疼的话,说明这个物体可能是凉茶的结晶体,但刘女士却非要酒店对其进行赔偿。

  刘女士希望酒店方面能给出合理的解释,而酒店方则认为,事后他们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饮料并不是酒店生产的,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谁也无法判断出里面的饮料是否有问题,所以,刘女士遇到的情况,应该找饮料生产商。

  为此,记者也联系了该饮料的生产厂家,厂方一名工作人员称,出现异物有可能是因饮料瓶密封性遭破坏导致。很有可能是细菌繁殖才导致了这个异物的产生。

  而对于饮料中出现的异物会不会对刘女士身体造成损害,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一切需要通过检测才能最终下定论。他们将派人前去对该瓶饮料进行检测。具体情况要通过专业人员检测后才能给出答复。

  随后,记者也找到了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刘女士遇到的问题,他们将按程序展开调查。

  那么,市民在生活中若遇到刘女士遇到的此类情况,该如何主张和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为此,记者找到了我们《民生820》法律服务团的黄长云律师。黄律师认为:对于刘女士遇到的问题,可以从几个方面去主张自身的权利。首先,该饮料作为一种商品,它的生产商和销售商需保证产品的质量,如今产品怀疑出现质量问题,刘女士可以从侵权角度,要求厂家给个说法。

  此外,黄律师表示,刘女士和酒店之间,在住宿方面也存在一种合同关系,酒店在给刘女士提供服务时,也包括了提供饮用商品。而这个商品是酒店提供的一个服务的范畴,进而就可以说酒店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那么既然有瑕疵,酒店一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黄律师建议:消费者在主张自身权益时,要根据发生的事实情况和受到损害程度,来确定赔偿责任。像刘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可以根据自身受伤害的情况,来选择向酒店或饮料生产商任何一方主张自身的权利。

(原标题:梅州女子喝饮料喝出一大块黑色粘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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