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五万元卖掉亲生儿子 涉嫌拐卖儿童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5-03-20 10:22:24 | 来源:未知
一个两个月大的小孩,本该在父母的悉心照料下健康成长,近日,高州市分界镇的一名小男孩却遭遇了一场骨肉分离的恶梦,而卖掉自己的,不是别人,竟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日前,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依法对涉嫌卖子图财的犯罪嫌疑人龚某依法批准逮捕
一个两个月大的小孩,本该在父母的悉心照料下健康成长,近日,高州市分界镇的一名小男孩却遭遇了一场“骨肉分离”的“恶梦”,而卖掉自己的,不是别人,竟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日前,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依法对涉嫌卖子图财的犯罪嫌疑人龚某依法批准逮捕,孩子的母亲周某因正处于哺乳期,被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龚某于2012年与周某同居后,分别于2013年9月和2014年10月诞下一名女孩和男孩。由于龚某长期游手好闲,沉迷网络游戏,欠下债务,于是他便打起了刚出生的小男孩的主意,其多次劝说周某将儿子送养给别人,以索取肚痛费和辛苦费,偿还他欠下的债务。后经中间人介绍,两人于2014年12月22日以无力抚养小孩为由,以53800元将孩子送给一姓何的人家养,所得款项龚某留了1300元给周某作为家用,用4000元购买了手提电脑,其余用于还债。获知自己的外孙被卖掉,周某的母亲何某随即报警,民警到茂南区山阁镇成功解救了小男孩,而龚某也于今年1月9日在茂名市火车站东站被民警抓获。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财产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案中,龚某、周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卖掉自己的孩子,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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