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男子借款43万元不还 被限出境后怂了
发布时间:2017-05-03 08:17:04 | 来源:网络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黄海声 钟绮敏报道 欠债不还,对法院判决也置之不理,然而法院这一招却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债了。4月17日,一直销声匿迹、逃避债务的刘某迫于法院限制出境的强大压力,终于主动现身,携30万元现金到法院向申请人清偿债务。 申请执行人梁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黄海声 钟绮敏报道 欠债不还,对法院判决也置之不理,然而法院这一招却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债了。4月17日,一直销声匿迹、逃避债务的刘某迫于法院限制出境的强大压力,终于主动现身,携30万元现金到法院向申请人清偿债务。
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本是大学同学,拥有香港户籍的刘某在江门某镇投资开厂,2012年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梁某分两次借款共43万元。而到了书面约定还款的时间,无论梁某如何电话联系及上门催促还款,刘某都刻意规避,仅还了2.1万元就不见踪影。
梁某起诉后法院判决刘某与容某共同偿还40.9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与容某(刘某妻)仍拒不履行债务,其间容某还办理了香港户籍,夫妻俩在大陆境内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困局。面对困难,法院执行人员并没有简单地终结本次执行,而是及时转变思路,针对被执行人均为香港籍居民的情况,主动联系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对其出入境记录进行详细查询分析,发现两名被执行人经常在周末往返于香港和内地。根据这一情况,考虑到清明节刘某极有可能回乡祭祖,执行局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的执行措施,并加班加点办理好相关审批材料,层报省高院批准通过。
限制出境生效后,很快显示出威力。4月2日,刘某和容某返港途中被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迫使他们不得不主动致电案件承办人商议还款事宜。在执行人员的多次调解下,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容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和容某一次性偿还30万元,余下的10.9万元每月偿还1万元。4月17日,刘某和容某很快如期偿还了首期债务30万元,执行局随即根据相关手续解除了两人的限制出境措施。
(原标题:江门男子借款43万元不还 被限出境后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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