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江门新闻 > 江门2016年秋季定向招收150名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

江门2016年秋季定向招收150名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

发布时间:2016-08-19 08:24:05 | 来源:未知
近日,信息时报记者从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江门决定实施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计划,2016年秋季定向招收150名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 据了解,定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每年5000元/人的生活补助,毕业后需按协

  近日,信息时报记者从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江门决定实施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计划,2016年秋季定向招收150名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

  据了解,定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每年5000元/人的生活补助,毕业后需按协议到村卫生站工作,违约者须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根据《江门市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实施方案》,江门指定江门中医药学校定向招收农村医学专业(中等职业)医学生150名。招生对象为志愿到江门市村卫生站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高中、高职、初中毕业生,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农村医学专业在本市农村地区招生,原则上不招收非本地生源。定向培养考生必须服从定向地所属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的统筹安排,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据悉,定向医学生在江门中医药学校完成学业,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后,将按照“县聘、镇管、村用”原则,由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市、区卫生计生局聘入村卫生站,在乡镇卫生院网格化管理和指导下工作。

  违约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根据规定,定向医学生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经定点院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每年5000元/人的生活补助;定向医学生经过3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毕业后可按规定享受乡村医生补贴。

  值得提醒的是,定向医学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当地村卫生站服务6年以上;若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村卫生站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原标题:江门2016年秋季定向招收150名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