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学生可参保 年缴90元住院最高报30万
发布时间:2014-10-10 09:41:10 | 来源:未知
昨日,记者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社保年度的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在江门上学的学生哥也可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缴费参保,最高可报销额达30万元。 据市人社局介绍,江门市内学生如参加城乡医保,需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缴费参保,政
昨日,记者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社保年度的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在江门上学的“学生哥”也可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缴费参保,最高可报销额达30万元。
据市人社局介绍,江门市内学生如参加城乡医保,需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缴费参保,政府补贴部分为每人每年360元,且有望继续提高。市人社局表示,该学生群体主要包括江门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儿童(含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保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收费等,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2015社保年度的参保方案,城乡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并新增了1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内的最高赔付限额。在普通门诊方面,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5%,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150元。住院待遇方面,如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的支付比例将为: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如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则为40%。
市人社局提醒,参保学生在进行报销时需根据就诊的医疗机构采取不同的报销方式。其中,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48小时内、门诊就医时需向医疗机构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和身份证(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实行实时结算;如在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学生(或家属)应在入院(或就诊时)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并在出院(或就诊)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手续办理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办理相同。
(原标题:江门学生可参保 年缴90元住院最高报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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