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江门新闻 > 江门男子深夜家中纵火 将妻儿表妹锁在屋内

江门男子深夜家中纵火 将妻儿表妹锁在屋内

发布时间:2014-10-10 08:46:15 | 来源:未知
因琐事与孕妻争吵,蓬江杜阮一男子黄某在家中纵火泄愤,并在大火燃起后将妻子、女儿、表妹锁在屋内。近日,蓬江区法院一审决定以放火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年。 2014年4月9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某酒后回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某村民委员会的住宅,因生活琐

  因琐事与孕妻争吵,蓬江杜阮一男子黄某在家中纵火泄愤,并在大火燃起后将妻子、女儿、表妹锁在屋内。近日,蓬江区法院一审决定以放火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年。

  2014年4月9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某酒后回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某村民委员会的住宅,因生活琐事与已怀孕三个月的被害人黄某妹(被告人黄某的妻子)在客厅东南面的卧室内发生争吵。为泄愤,被告人黄某使用一条煤气管和一个矿泉水瓶,从助力车油箱中抽取约半瓶汽油,返回屋内将汽油泼洒在被害人黄某妹摆放在房门旁装有衣物的行李袋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导致行李袋剧烈燃烧及被害人黄某妹身上着火。被告人黄某随即转身离开卧室,并将房门反锁,导致被害人黄某妹、女儿黄某敏和表妹何某眉被大火困于房内。

  后大火发出的声响及求救声引来了被告人黄某的家人,卧室内外的人员合力打开房门,被害人黄某妹在用棉被扑熄身上的火后,与何某眉冲出卧室。而被告人黄某随后也冲进卧室内将女儿黄某敏救出。被告人黄某的家人和消防队员一同将大火扑灭。大火造成卧室内的物品被烧毁,被害人黄某妹的鼻唇部、胸部、双足被烧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妹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原标题:江门男子深夜家中纵火 将妻儿表妹锁在屋内)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