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警员金牌献血者刘建军16年献血2.2万毫升
一份司法警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在特殊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一份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热爱,让他把无偿献血当做自己的第二份事业,默默奉献。16年义务献血2.2万毫升,这一献血量已相当于将一个成年人全身换血4次,惠城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员刘建军是名副其实的金牌献血者。
来自医院的紧急电话揭开了献血“秘密”
叮铃铃、叮铃铃……”今年大年初九,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正在的刘建军接起电话一听,是从医院打来的。“什么?好的,我马上来。”原来,一名中年男子因车祸造成股动脉大量出血,血库库存本身紧缺的情况下又经历春节长假,情况十分危急。刚刚的电话,就是医院值班医生打来的求救电话。
放下电话,刘建军一个箭步就冲出了办公室。因为事情紧急又正处在上班时间,刘建军必须先向惠城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请假,这个他保存了16年的献血“秘密”才不得已得以公开。
在刘建军的办公桌抽屉里,存放着10余本无偿献血证,见证了他光荣的献血经历。16年间,他献出2.2万毫升血液,39个单位的血小板,相当于将一个成年人全身换血4次。他先后荣获由惠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04—2006年度惠州市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2009—2011年度惠州市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无数次献血与一次输血的爱心交换
回忆起自己的献血之路,刘建军坦言很偶然。1999年,当时的刘建军还不到30岁,有一天在街上闲逛时看到采血车的宣传广告,很是感动他。“我那时感到献血很伟大,我很想体验一下这种帮助别人的满足感”。于是,刘建军走上了采血车,献出了人生第一个200毫升血液。
此后,刘建军一有献血的机会就毫不吝啬的积极参与。“这么多年献血,我的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我现在壮得像头牛。刘建军幽默地说。一开始去献血,刘建军是瞒着家人的,“怕他们担心,后来他们逐渐转变观念,非常支持我”。刘建军说,无偿献血是一项公益事业,献出的血液在关键时刻救人性命,适量献血对人体有益,做这样一件利己利人的好事,能给他带来莫大的快乐。
总是付出爱心,刘建军没想到自己也获得了一次“爱的回馈”。2005年,刘建军母亲重病急需用血,在调验了他的献血记录后,母亲优先获得了输血的权利,减轻了身体的痛苦。“之前只想着帮助别人,没想到有一天也接受了别人的帮助”,刘建军说,那一刻他无比感动,也更加坚定自己要持续付出爱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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