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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7日内受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

发布时间:2014-09-16 09:21:25 | 来源:未知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出台制度,规定对于食品药品的投诉在 7日内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举报人,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反映食品在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在研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出台制度,规定对于食品药品的投诉在 7日内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举报人,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反映食品在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在研制(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投诉举报工作组,具体承担全市投诉举报协调管理工作。

  县区一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投诉举报管理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该局出台了专门的投诉举报制度,规定收到投诉举报后会统一编码登记,专人负责。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日内,受理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要转交的也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日内,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举报人其投诉举报件的转交情况。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办理、协调、审查、反馈等环节一般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30日内全部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投诉举报承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和有关投诉举报工作机构延期理由,但延长期限一般不会超过30日。

  据了解,自从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实施一体化监管,实现了从“九龙治水”到“一龙治水”。该局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好公众饮食用药合法权益。

(原标题:食品药品:7日内受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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