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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男童被拐7年后寻回 收拐嫌疑人被判7年

发布时间:2016-11-10 13:08:57 | 来源:未知
2009年12月,贵州人蒋某的妻子和2岁的儿子小明(化名)在广州黄埔失联,4年后妻子自行回家。这时他才知道,原来妻儿被同乡拐卖到广西灵山某村一村民邓某师家中,儿子仍失联。2013年10月,蒋某向黄埔警方报案。黄埔警方联合市打拐办,在广西灵山警方的协作下,

  2009年12月,贵州人蒋某的妻子和2岁的儿子小明(化名)在广州黄埔失联,4年后妻子自行回家。这时他才知道,原来妻儿被同乡拐卖到广西灵山某村一村民邓某师家中,儿子仍失联。2013年10月,蒋某向黄埔警方报案。黄埔警方联合市打拐办,在广西灵山警方的协作下,历经3年多的不懈侦查、循线追踪,先后抓获2名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嫌疑人。今年10月,警方终于找到小明的下落,11月7日~9日,黄埔警方赴广西灵山县将其解救出来。昨晚,在办案民警的全程护送下,小明及其亲生父母平安回到广州家中。

  同乡为3000元好处费作案

  蒋某是贵州人,长期在广州工作,其儿子小明2007年10月出生,其妻子覃某经鉴定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事发时,蒋某一家人住在广州黄埔。2009年12月,蒋某的妻子和儿子突然失踪,之后一直失联,当时小明才2岁多。

  2013年9月,失踪4年的覃某突然自行回家。这时蒋某才知道,妻儿2人是被覃某同乡“阿兰”拐卖到广西灵山某村一村民邓某师家中,其子小明还在当地。2013年10月,蒋某向黄埔警方报案。

  黄埔警方立即抽调刑警大队、红山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2013年10月中旬,办案民警赶赴广西灵山调查取证,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深入走访灵山县某村,确认了覃某在当地确实生活过一段时间的情况,并摸查到收拐嫌疑人邓某师的一些基本信息,但小明依然无迹可寻。

  与此同时,警方抓紧核实涉案嫌疑人“阿兰”的身份。据覃某称,阿兰是她的广西老乡,两人以前关系较好。通过深入排查,警方掌握了“阿兰”的身份为邓某兰,曾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附近暂住。

  2015年8月,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黄埔警方将邓某兰抓获归案。经审查明,邓某兰利用被害人覃某的家庭矛盾,将覃某及其儿子小明从黄埔经增城诱带至广西灵山的老家,随后再把覃某卖给当地村民邓某师做老婆,小明随后也被邓某师一家收养,邓某兰从中收取好处费3000元。2016年3月,邓某兰被黄埔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被拐儿童被改名换姓藏匿

  为了追查邓某师及小明的下落,黄埔警方及时将邓某师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并组织办案人员于2013年~2016年间,先后5次出差广西,7次进入灵山某村,长时间在当地侦查,多次接触当地村民以及嫌疑人的一些亲戚朋友,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敦促邓某师及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邓某师长期行踪不定,而被拐的小孩极有可能已被改名换姓藏匿起来。

  2016年,在上级打拐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灵山警方协同黄埔警方深入开展侦查工作。2016年10月,警方经缜密侦查,掌握到嫌疑人邓某师藏匿在湖北武汉的线索。10月30日,办案民警在武汉市将嫌疑人邓某师抓获归案。

  经审查,嫌疑人邓某师供述了收拐被害人覃某及其儿子小明的作案经过。据邓某师称,他在2009年经老乡邓某兰介绍,花3000元买下覃某及其儿子小明,随后与对方一起生活,并将小孩名字改为“邓某东”,在得知覃某逃脱且公安机关已介入侦查后,邓某师仍不知悔改,授意家人藏匿好被拐小孩(目前在当地某小学上二年级)。

  根据邓某师供述的情况,灵山警方随即采取行动,及时采集了“邓某东”的DNA样本。经鉴定,确定其为事主蒋某、覃某所生的儿子。

  昨晚全家被安全送达广州

  2016年11月7日,黄埔警方、市打拐办组织精干警力,再次赶赴灵山开展解救行动。

  11月8日,工作小组及灵山警方通过协商研判,果断采取措施,顺利在当地某小学内将被拐的儿童小明解救出来。蒋某、覃某见到分隔多年的儿子后,情绪激动一度哽咽。但因为男童被拐的时候才2岁多,多年来在收拐人的家中生活,其对亲生父母的热切关注表现出冷淡甚至抗拒的行为。为了抚慰男童的受创心灵,办案民警主动为失散多年的当事人搭起沟通的桥梁,不厌其烦地开展细致的安抚教育工作,全力缓和男童的焦躁情绪。通过长达数小时的沟通,男童逐渐对办案民警产生了信任的心理。

  昨晚,在办案民警的全程精心护送下,小明及其亲生父母平安回到广州家中。

(原标题:广州一男童被拐7年后寻回 收拐嫌疑人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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