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广州新闻 > 广州一贫困大学生盗窃 检方拟“相对不起诉”

广州一贫困大学生盗窃 检方拟“相对不起诉”

发布时间:2014-08-14 07:55:19 | 来源:未知
应届大学毕业生小陈(化名)在学校盗窃时,被学校保安人赃并获,然而,检察机关准备不对他提起公诉。近日,广州市番禺检察院举办听证会,就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这是该院首次在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方面开展的听证。 犯罪嫌疑人小陈为广东某大学在校

  应届大学毕业生小陈(化名)在学校盗窃时,被学校保安人赃并获,然而,检察机关准备不对他提起公诉。近日,广州市番禺检察院举办听证会,就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这是该院首次在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方面开展的听证。

  犯罪嫌疑人小陈为广东某大学在校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因不想找家里要钱,而向社会借贷组织借钱生活。后来小陈被追债,又怕对方找到学校来,于是铤而走险两次潜入学生宿舍盗窃,在第二次作案后逃离现场时被学校保安人赃并获。

  听证会上,检察官认为小陈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小陈当场表示对自己的行为相当悔恨,他目前已经在一家公司实习,即将毕业,希望可以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回报社会。

  而小陈的老师和同学认为其在校期间的表现不错,这次涉嫌犯罪有家庭经济条件方面的客观原因,不起诉有利于小陈今后的人生发展,并可避免令其贫困家庭雪上加霜。三名分别来自教育、妇联、企业战线的听证员也一致同意对小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何谓“相对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原标题:广州一贫困大学生盗窃 检方拟“相对不起诉”)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