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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客车车主为争抢客源 持铁锤铁棍殴打同线路司机

发布时间:2019-09-11 09:00:21 | 来源:未知
广州一名大客车车主为了争抢客源、排挤竞争对手,多次教唆或伙同其员工,殴打经营同线路旅客运营业务的运营人员及打砸车辆,最终成了扫黑除恶的打击对象。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今天(9月10日)公布了这宗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介绍,从2017年开始,

  广州一名大客车车主为了争抢客源、排挤竞争对手,多次教唆或伙同其员工,殴打经营同线路旅客运营业务的运营人员及打砸车辆,最终成了扫黑除恶的打击对象。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今天(9月10日)公布了这宗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介绍,从2017年开始,莫某松购买了一辆桂K牌大型客车,雇佣他人从事自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至广西容县的旅客运营业务。为争抢客源、排挤竞争对手,莫某松多次教唆或伙同其员工殴打经营同线路旅客运营业务的运营人员及打砸车辆。

  ——2017年10月15日7时许,莫某松伙同黄某锋、岑某霖,在白云区106国道某路段,使用拳脚及铁锤殴打驾驶大型客车途径该处的司机陆某权。

  ——2017年10月27日6时许,莫某松伙同黄某锋,在白云区106国道某路段,使用拳脚及铁锤殴打驾驶大客车途径该处的司机吴某明,弄断车辆雨刮,并砸坏客车前挡风、驾驶室左窗及右车门玻璃。经鉴定,吴某明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被砸客车玻璃拆装更换价格共计人民币4600元。

  ——2018年1月21日6时许,莫某松伙同黄某锋、岑某霖,在白云区106国道某路段,持铁棍殴打驾驶大型客车途经该处的司机吴某明,并打砸客车前挡风玻璃。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某松无视国家法律,结伙持械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判决被告人莫某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原标题:一大客车车主为争抢客源 持铁锤铁棍殴打同线路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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