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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小区开放“共享车位” 300个车位参加“互助”

发布时间:2017-03-13 20:38:13 | 来源:网络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报道 中心城区停车难已经成为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目前,位于佛山市中心的一小区联手互联网公司首尝鲜 共享车位 ,将小区内部分地下停车位对外 共享 ,为城市核心区拥堵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率先推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报道 中心城区停车难已经成为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目前,位于佛山市中心的一小区联手互联网公司首尝鲜 " 共享车位 ",将小区内部分地下停车位对外 " 共享 ",为城市核心区拥堵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率先推出的共享停车位位于佛山祖庙附近的岭南天地一小区停车场内。由于该小区的入住率尚不高,地下车库共计 700 个停车位,此次对外 " 共享 " 的,是其中的 300 个停车位。收费标准为前两小时 10 元,优惠期间由共享停车的公司 " 埋单 ";优惠期结束后,共享停车的收益将由车位所有人和该公司平分。记者体验发现,车主需要通过互助停车系统,先实名注册方可停车。车主只需扫描二维码,进入共享停车的界面,输入手机号码和车牌号码等信息,车库闸口将在车辆通过时自动打开。可以用于 " 共享 " 的车位前均挂有 " 互助车位 " 牌子,记者了解到,车主使用完 " 共享车位 " 后,可以直接在手机上完成缴费。记者了解到,该试点小区,还推出车主 " 预约停车 " 服务。车主在出门前,可以手机预约该停车场车位。

  谈起对 " 共享车位 " 的看法,市民赞弹不一。一位车主张先生认为,车位业主将闲置车位放出来,自己就不需要绕来绕去找车位了,极大降低了闲置率,车位业主也可将在上班、旅游期间的车位放租获取收益;小区业主李先生就认为,这将非常考验小区的安全管理,居民的安全是否得到保障?有车位的业主和物业都会获得一定分成,而安全风险却要所有住在该小区的住户来承担,这点有失公平。

  律师看法:

  要明确业主方、物业管理方、共享车主三方的责权利

  南海政协委员、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戴国梁律师、法律副教授认为,未来随着共享单车、共享小车、共享经济概念的普及,共享车位也可能和打车软件、共享单车一样,逐渐成为提供我们日常生活便利的一种 " 大众化 " 工具。

  在佛山市该小区通过车位的共享,富裕车位的小区和周边紧缺车位的小区有机会得到合理的配置,解决了出租难和停车难的问题,双方共赢。

  实际上,共享停车能否推行,其深层需求和小区共享车位的权属法律上的规定及管理也有密切关系。

  戴国梁说,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第一种最简单,产权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第二种最常见,产权属于政府,但是开发商可以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第三种最复杂,要看规划,看开发商的建安成本,但是立法大趋势是认定其为全体小区业主共有,业主 ( 业委会 ) 胜诉的比例越来越高。

  根据《物权法》第 74 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条规定首先设立了一个大的原则,就是共享车位需在小区有多余的车位,又经过全体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施行,若该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以,则由居委会协调。共享车位收益分配也应当清晰透明,要明确业主方、物业管理方、共享车主三方的责权利,共享车辆发生了盗窃、括花、受损事件将来由谁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这都是要明确的。至于业主们最关心的安全问题,物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外来的车辆进行监控,外来的车辆将不会给予办理业主卡,不能通过业主通道出入,只可经专门通道进出。

(原标题:佛山一小区开放“共享车位” 300个车位参加“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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