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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女子跳河轻生 走到河中间时后悔了

发布时间:2016-10-31 08:32:41 | 来源:未知
佛山日报讯记者朱朝贵通讯员谭坚挺报道:近日,龙江一女子因与丈夫吵架欲跳河轻生,走到河中间时想求生却无力返回岸上。千钧一发间,值班民警莫汉恩等接报赶到,及时下水将女子救起。 10月27日10时许,龙江丰华社区民警中队接到警情称,乐龙大桥桥底有人跳河

  佛山日报讯记者朱朝贵通讯员谭坚挺报道:近日,龙江一女子因与丈夫吵架欲跳河轻生,走到河中间时想求生却无力返回岸上。千钧一发间,值班民警莫汉恩等接报赶到,及时下水将女子救起。

  10月27日10时许,龙江丰华社区民警中队接到警情称,“乐龙大桥桥底有人跳河自尽。”正在值班的副中队长莫汉恩立即带领民警何志雄、辅警余伟祥赶赴现场,只见在宽阔的江面上,一名女子全身浸泡在江中,只能勉强露出头部,随时有江水被吞噬的可能。

  我下去,我熟识水性!”莫汉恩迅速安排任务,把另一民警留在岸上协助救援,自己带着熟识水性的辅警下水救人。水下乱石杂物成堆,但他们俩顾不上扎脚,向轻生女子直奔过去,并在女子沉入水的瞬间,把她拽回水面上来。期间几次因为用力过猛,手中的救生圈差点滑掉,还好两人密切配合,化险为夷,顺利将轻生女救上岸边。

  据闻讯赶来的亲友反映,轻生女子名叫姚某(26岁,湖南人),因和丈夫闹矛盾而萌生轻生的念头。当走到一半时,她想到了家人,又燃起求生欲望。但江水已浸到脖子,她已经无法循原路返回,便站在水中一动不动,直到民警赶到,这才挽回了她的生命。

  据统计,今年以来,顺德警方救助群众165次,其中救助轻生者39次。顺德警方提醒,生活中遇到矛盾或纠纷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情绪,不要使用过激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原标题:佛山女子跳河轻生 走到河中间时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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