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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瞒报财产 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发布时间:2015-04-23 09:35:50 | 来源:未知
女子起诉离婚,为了少分财产给丈夫,在庭上一口咬定村里自2009年后没有分红,高明法院法官调取村中分红表,发现有1万多元的分红,断定女子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果断判决少分财产给该女子。 林小如与曾铁祖(均为化名)在2004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林小如之

  女子起诉离婚,为了少分财产给丈夫,在庭上一口咬定村里自2009年后没有分红,高明法院法官调取村中分红表,发现有1万多元的分红,断定女子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果断判决少分财产给该女子。

  林小如与曾铁祖(均为化名)在2004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林小如之后做了结扎手术。起初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后来生活越来越好,妻子却在今年1月起诉离婚。双方在庭中就家庭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多次的举证和辩论。第一次庭审时,林小如举出证据证明收到村里分红款后于2009年购买房产,但称自2009年以后村中没有分过红。

  庭审结束后,法官到林所在的居民小组调取了2009年至2014年分红表,显示5年里总共有11500元分红。法官支持原告提出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关于财产分割,法官指出,原告在庭审时诉称自2009年以后村中没有分红的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原告在第二次庭审时认为上述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的意见不予支持,上述款项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并且根据《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的规定,确定被告可分得该款11500元中的7000元,原告可分得4500元。林小如有意隐藏的行为“偷鸡不成蚀把米”。

(原标题:女子离婚瞒报财产 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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