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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打工男子扮假警察 两女子先后被骗13万元

发布时间:2016-12-15 13:58:31 | 来源:未知
男子张某用手机微信摇一摇功能,认识女网友并发展网恋关系,谎称自己是警察,编造各种理由让对方汇钱,共骗得13万多元。近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责令向受害人退赔犯罪所得。 2015年6月,

  男子张某用手机微信“摇一摇”功能,认识女网友并发展网恋关系,谎称自己是警察,编造各种理由让对方汇钱,共骗得13万多元。近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责令向受害人退赔犯罪所得。

  2015年6月,来自湖北的男子张某通过手机微信“摇一摇”功能,与在虎门打工的女孩阿云(化名)交友。张某谎称自己叫刘涛,26岁,是广州的一名警察。之后,张某从网上下载了一张身穿警服的男性图片,通过微信发送给阿云,谎称该男子就是他本人。张某后来提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阿云答应了。

  骗得阿云信任后,张某多次以受伤住院、换手机等理由,让阿云给他汇款。2015年6月至9月,阿云先后共向张某汇款11.7万元。

  2015年9月5日,阿云发现张某失联,感觉不对劲,就报警了。

  2015年11月底,张某用同样的伎俩,从另一个女网友那里骗得1.3万多元。2016年3月4日,张某在虎门镇一出租屋落网。

  法官释法

  张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本案的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余弦提醒,不要轻易使用微信等社交APP中“查找附近的人”、“摇一摇”等类似功能进行网络交友。网民身份混杂,切忌轻信陌生人,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损失。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案,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

(原标题:东莞打工男子扮假警察 两女子先后被骗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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