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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男子为还60万赌债 挪公款又偷车

发布时间:2016-11-02 08:18:58 | 来源:未知
东莞市虎门镇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顾问翁某为还赌债,多次挪用代公司收的购车款,离职后还偷走公司一辆汽车。前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翁某因犯挪用资金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 男子翁某原系东莞市虎门镇一家汽

  东莞市虎门镇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顾问翁某为还赌债,多次挪用代公司收的购车款,离职后还偷走公司一辆汽车。前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翁某因犯挪用资金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

  男子翁某原系东莞市虎门镇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顾问,主要负责销售汽车以及代收购车款。自2014年10月开始,沉溺网上赌博的翁某,为偿还赌债以及筹措赌资,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为公司代收的购车款。

  2015年7月2日,翁某从公司离职。同月5日7时许,翁某回公司收拾行李,并趁机从销售顾问办公室内盗走1把汽车钥匙,将一辆价值36万余元的汽车盗走。翁某将该车驾驶到虎门镇某二手车行进行质押,拿到9万元。破案后,公安机关缴回被盗汽车,并发还给汽车销售公司。

  2015年8月5日,翁某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富丽城购物广场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翁某落网后供述称,他从2014年5月开始通过网上赌博篮球、足球,每场投注一两千元,输了约60万元。案发时,翁某尚欠公司88.6万元未还。

  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总和刑期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翁某退赔汽车销售公司88.6万元。

(原标题:东莞男子为还60万赌债 挪公款又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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