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产品却买到检测合格证 电科院视而不见(2)
2014年5月19日,胜华腾科又与另一代理商——中保检测签署了一份关于干式电力变压器(SCB10-1000/10)产品技术咨询及项目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也同样明确约定,由代理商为其准备合同约定型号的变压器,并代公司送到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确保产品在30个工作日内检测顺利通过,并拿到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2014年6月27日,检验报告显示样品试验合格。
知情人士对本报表示,如果公司自己有产品,何必找代理公司,毕竟代理费用比厂家自己送检的费用高很多。但找代理商往往都是没有产品的公司,这些公司都是先拿到合格证书后,再去生产产品。至于产品质量,则基本无人关心了。
然而,有多位受访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么运作的企业并不仅仅是先科中电一家,在市场上,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为何视而不见?
对于已登陆创业板市场四年整,以高低压电器检测为主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认监委授权的“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智能电网中高压成套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电科院而言,上述检验证书是如何发放出去的?在上述警方调查的三家中介公司涉嫌造假的利益链条中,电科院又扮演了何种角色?知情纵容、参与谋利,或者只是疏于监管?目前外界并未有定论,这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核实。
从合同上,目前看不到电科院和代理商有什么勾结。”前述赛罕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北京一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于上述业务链条,目前司法机关并未有结论出来,因而也无法确定各方在这个链条上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承担的责任。
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电科院检验的每台样机,每个产品都有编号,这个编号是可以追踪的,因为编号是唯一的。另一方面,检测合格的高电压变压器,每一台有一个数据期间,而且这个数据期间是不一样的,如果代理商用同一台机器变换给不同的客户检测,电科院的检测员会发现数据完全吻合的变压器,这在实际是不可能存在的,即使同一条生产线下来的变压器,数据也不一样。
有一位接近某检测机构高层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早在2009年,沈变院曾经被举报所检验产品监督不严格,被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停牌”半年多。事后国家质检总局检查认为,沈变院检验的大约1000台产品中,有56台产品疑似重复。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电科院内部工作人员在明知道检验的产品不是客户自己生产的情况下,最终还是给相关检验客户出具产品合格证书,那就只能以利益驱动的合谋行为来解释。
另外,胜华腾科与倍通检测签署的合同对费用收取和支付进行了约定,样机前期产品准备费用1万元、样机服务费2.5万元以及实验检测费5万元,其中实验检测费5万元(由实验室开具发票)要求委托方“接到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费通知单后打到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虽然目前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电科院与倍通检测之间是否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但如果上述合同真实存在,则证实了两者之间存在利益关系。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指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等公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是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电力行业中,拿到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就可以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招投标工作。如果企业没有拿到合格的检测报告,则无法进入招投标环节,也无法进入电力市场。
但数据显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企业每年项目招投标的金额巨大。“正是这背后巨大利益的驱使,使得有的企业与代理商无视国法,铤而走险。”一位业内人士称。
影响几何?
公开资料显示,电科院主要从事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架空线、电力金具)、高压电器、高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电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机床电器、船用电器、核电电器、汽车电子电气、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产品、RoHS、EMC、抗震等各类领域的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检测装备研制和标准情报研究服务工作。
电科院现拥有2个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认监委授权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电网中高压成套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是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授权的机械工业高低压电器及机床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机械工业汽车电子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机械工业第二十六计量测试中心站,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国家工业电器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公开资料显示,高压电器检测和低压电器检测两项业务为电科院主要营业收入来源。年报显示,2014年电科院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176.10万元,其中,高压电器检测实现业务收入25127.50万元,占比59.58%;低压电器检测实现业务收入13093.11万元,占比31.04%,两项收入合计占比超过公司总收入的九成。另外,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利润21807.07万元,毛利率高达51.7%。
业内人士认为,代理商模式的野蛮生长,一方面给电科院的高毛利提供了助力,另一方面也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暗藏巨大的风险。目前,司法机关对上述代理商“造假”模式的调查,将给公司业务带来何种影响,外界尤其是投资者还无法作出准确判断。
而电科院是否对于上述三家企业卖售检测证书正在接受警方调查一事知情?公司内部人员是否存在视而不见、有意纵容的情况?相关调查对公司主营业务可能带来何种影响?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通过短信方式尝试向电科院相关人士求证。但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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