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宾馆内被男友捅死 宾馆未要求登记被判赔3万
发布时间:2017-06-23 14:34:28 | 来源:网络
中安在线6月23日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去年6月,蚌埠女子阿秀与男友王某某在当地一宾馆内见面,两人却发生争吵。在争执中,男子掏出刀将阿秀捅死,王某某随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由于阿秀在进入宾馆时未被要求登记身份信息,死者家属以未尽安全保障
中安在线6月23日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去年6月,蚌埠女子阿秀与男友王某某在当地一宾馆内见面,两人却发生争吵。在争执中,男子掏出刀将阿秀捅死,王某某随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由于阿秀在进入宾馆时未被要求登记身份信息,死者家属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向事发宾馆提出索赔。经蚌埠市禹会区法院主持调解,事发宾馆一次性赔偿阿秀家人各项损失3万元。
2009年,家住连云港的王某某因一次偶然打错电话,和蚌埠女子阿秀相识,阿秀在离婚后与王某某谈起了恋爱。因为买房问题,两人产生了矛盾,王某某得知阿秀另有新欢,心中更加愤恨。
2016年4月份,王某某从连云港来到蚌埠,在超市买了一把长刀和一把短菜刀,在禹会区一家快捷宾馆开房住下,并约阿秀至宾馆面谈。两人因为金钱和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在争执中,丧失理智的王某某掏出刀将阿秀杀死。
在杀死女友后,王某某冷静下来,试图自杀未果,随后自己报警,并在此之后因故意杀人罪被蚌埠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死亡赔偿金、被害人直系亲属的生活费等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阿秀家人将事发的快捷宾馆起诉至禹会区法院。 据阿秀家人诉称,当阿秀进入宾馆时,宾馆未审查她的身份证件,也未进行登记,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要求宾馆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的四分之一,总计32万余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禹会区法院主持调解,事发宾馆一次性赔偿阿秀家人各项损失3万元,双方的纠纷一次性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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