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入大二男生桃色陷阱 常语音却未识破骗局
47岁的中年男网友在QQ上认识了“24岁女大学生”。两人接触了一段时间,中年男网友提出要与女大学生网友“见面约一下”,谁知给女网友QQ转账两次后,女网友竟不知所踪。日前,章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磊(男)因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中年男子打歪主意掉进陷阱
王磊是章丘区某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去年10月份,王磊通过一个QQ红包群结识47岁的薛某(男),并互相加为好友,由于王磊QQ头像设置为女性头像,薛某便对其打起了歪主意,二人接触一段时间后,薛某便提出见面,要求王磊陪他一晚上,并承诺给王磊相应的报酬,而此时的王磊也正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
2016年11月,王磊以章丘区某职业学院大一在读女生的虚假名义与薛某相约见面,在薛某到达约定地点后,王磊要求先转账后才能见面,于是薛某分两次通过QQ向王磊转账人民币8000元,之后王磊将薛某的QQ号码删除不知踪影。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的薛某立即报了警。2016年12月,王磊在其学校门口被抓获归案。
大学男生“变性”起初只为红包
归案后的王磊后悔不已,据王磊供述,起初他把QQ号设为女性头像只是为了抢红包,因为一般别人给女的发红包数额比较多,后来认识了薛某,薛某一直以为其是女的,于是便有了让对方转账骗钱的想法了。
“刚开始薛某对我也是有怀疑的,有时候会让我和他语音,但每次我都是让我女朋友跟他语音,告诉我女朋友应该说什么,她完全不知道我是用她的语音进行诈骗,一直以为我是在跟家里人说话,现在想想觉得也很对不起她……”
法官提醒
使用社交软件谨防财、色陷阱
章丘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案发后,被告人王磊已赔偿被害人薛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诈骗通常是以财、色作为诱饵,提醒公众在使用社交软件时,应该加强自身修养,防止因一时糊涂掉入诈骗陷阱,此外,大学生要以学业为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勿因一时贪念,给自己的人生道路留下污点。(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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