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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人民医院利字为先 救治不及时致患者遇难

发布时间:2017-03-03 15:14:29 | 来源:人民铁道网
走在湖北十堰市人民医院忙碌的走廊里,陈龙的妻子谢萍心情十分的复杂,她已经记不清这是她三年里第几次到医院来寻找丈夫逝世的真相了,三年前,因为主治大夫刻意隐瞒病情,导致她的丈夫陈龙救治不及时,永远的离开了她。 2014年2月24日,时年43岁的湖北十堰

  走在湖北十堰市人民医院忙碌的走廊里,陈龙的妻子谢萍心情十分的复杂,她已经记不清这是她三年里第几次到医院来寻找丈夫逝世的真相了,三年前,因为主治大夫刻意隐瞒病情,导致她的丈夫陈龙救治不及时,永远的离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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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24日,时年43岁的湖北十堰市居民陈龙,因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简称甲亢)住进湖北十堰市人民医院,在先期检查缺失的情况下,在没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下,被推进手术室。经过2个小时左右的手术,主治医师汪令成告知家属手术成功、一切顺利后,患者被推回了普通病房。然而,在此后近1天时间里,本应按术后重症监护的患者,却既无医生查房也无护士观察,为此,谢萍等家属曾多次寻找医护人员却没有人理会,直到患者病情突然恶化,最终在医护人员声称手术成功中憾然离去。

  那么为何原本简单的常规甲亢手术,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谢萍等家属经过仔细的调查了解到,原来汪令成在对陈龙施行甲亢手术的过程当中,引发颈内动脉堵塞,在脑部CT已经确认脑梗塞的情况下,甲状腺科主治医生汪令成并没有把患者转移到神经科进行抢救,而是把病人继续留在甲状腺科。在此期间汪令成对患者陈龙病历进行大规模的销毁,篡改。直到我们家属对病历进行了封存,才把病人转入神经科进行抢救。但是此时距离脑梗塞被发现已经过了五个半小时。

  陈龙的妻子谢萍对记者说:“我们咨询过很多大夫,了解到在医学上,脑梗塞的抢救黄金时间是3— 45小时内,超出这个时间,基本是九死一生,而就是这么宝贵的抢救时间却被汪大夫给耽误了!他不仅耽误了救治我丈夫的宝贵时间,还隐瞒病情,只告知我们手术成功,但在之后的将近一天时间里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家属我丈夫手术中突发脑淤血,需要转科救治!我丈夫就这样在甲状腺科足足躺了五个半小时,医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医生的职业道德和素养都去了哪里?既然甲亢患者手术引起大面积脑梗,就应当迅速将患者转移到对应科室进行抢救,就不应该再留在甲状腺乳腺外科,更不应隐瞒病情。”

  更让陈龙的家属们气愤的是:在造成严重后果之后,医院反而倒打一耙,把患者死亡的原因归咎于患者不配合,拒绝医院的术前检查,甚至说患者家属隐瞒病情。对此,谢萍非常气愤,“哪位患者或患者家属会在医生面前隐瞒病情?而且无论按照规范治疗还是基本常识,病人入院后,日常病例记录,既是诊疗的必备程序,更是反映病人的治疗情况和治疗进度,在手术治疗和患者病情稳定之前,所有的病历记录(包括电子病历)都一应俱全,更有患者家属的正常签名。另外,医院说我们拒绝检查,那院方能拿出有我们家属签字的拒绝术前检查的告知单吗?”

  然而在我丈夫的病情突然恶化直到到抢救无效导致死亡之后,不但大部分病历缺失,手术记录居然也被全面修改,让人质疑的是,我们家属先前看到的手术记录,早在患者未手术之前,就被医护人员提前做好并由医生签字。而我丈夫去世后,给我们家属看到的居然是先前从未见到的“手术记录”,这里面究竟藏有什么样不可告人的秘密?,对此,谢萍拿出了一叠病例和手术记录单,从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这些病例不仅逻辑混乱,而且缺失严重,从陈龙2014年2月12日入院到2014年2月22日手术前的病历记录全部缺失。已经由陈龙家属签名认可的脑部CT 、心脏彩超等报告单也是踪迹全无。更为荒唐的是,手术病程记录时间居然早于手术开始时间。三份与手术关联的由汪令成大夫出具的

  病历,时间都不一样。但是共同的是:手术还没有开始,手术记录已经完毕了。

  谢萍对记者说,丈夫的事情发生后,我们去找汪令成医生,询问他关于我丈夫死亡的真相,但是没有想到汪大夫根本就不搭理我们,在我们堵到他办公室的门口时,他竟然说:“医院就是死人的地方。”而且汪大夫还将我丈夫去世的原因归咎于他的“不配合治疗”,该做的检查被我们家属拒绝。我们家属不禁要问,如果这样的事实成立,那么汪大夫你为何又强调病人符合手术条件同意给我丈夫手术?手术后又为何称手术顺利和成功?

  谢萍接着对记者说,他们漠视我丈夫的生命,把已经确认为脑梗塞的患者放在甲状腺科不予转科治疗。而是争分夺秒的伪造病历,逃避责任,欺骗患者家属,直到患者家属封存了病历,才把患者转入神经科治疗。把一个脑梗塞的患者放在甲状腺科5个半小时。直到患者被拖死。十堰市人民医院的医德何在?实际上无论是不是大面积脑梗,如果能够将患者及时转移到对应科室及时治疗,也完全有治愈的可能。

  为了给丈夫讨一个公道,谢萍和她家人开始向各相关医疗鉴定机构反映,但是让她们意外的是,就凭这些残缺的病例材料,居然被相关鉴定机构认定我们家属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医院把已经确诊为脑梗塞的患者放在甲状腺科五个半小时,才转入神经科进行抢救,也被鉴定机构认定为:救治及时,符合医疗常规。

  我们想问的是,这都算救治及时。那还有什么是不及时的?我们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唯一犯下的严重错误就不该选择十堰市人民医院为陈龙治疗甲亢。我们也从未想到还有这样无耻的医院和某些无德的医生。诚然,医院不可能包治百病,但也不能因为医院的钱字当头、医德无存而无视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