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抓 哥哥花60万捞人被骗
6月25日讯 弟弟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哥哥为“捞人”花了60万元。然而让哥哥没想到的是,自己遭遇了“骗中骗”,钱花了,事儿没能解决。
日前,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孙刚,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托关系“救”弟弟
2014年6月,受害人小志的弟弟小伟,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小志想起前不久认识的“能人”赵伟峰,对方自称在各行各业都有人脉。于是小志就将电话打了过去,询问能否办理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报酬可商量。赵伟峰满口答应。
几天后,赵伟峰便给小志回话,其称已经找到关系,能办理无罪释放,但需50万元。为救出弟弟,小志很快将50万元人民币送到赵伟峰手中。
接受小志的请托后,赵伟峰知道自己不行,但他想起了一位朋友孙刚。
孙刚听说此事,当即答应下来。并提出要100万元的疏通关系费,但赵伟峰认为事情还没办,要100万不妥。孙刚改口要50万元,赵伟峰同意了。
赵伟峰先行给付孙刚40万现金,并告知剩下的钱等事情办妥再支付。
钱花了人未“捞”出
赵伟峰留下来的10万元,在手里还没“焐热乎”,孙刚就以找关系“差钱儿”为由,将10万元收入囊中。
随后,得到了甜头的孙刚再次以疏通关系为名,通过赵伟峰向小志索取10万元。而这些钱,孙刚压根没拿去“办事,”而是用于其经营公司的租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日常开销。
这边,小志的钱送出去了,心急如焚的他,多次找赵伟峰询问弟弟到底什么时候能回家,对方却一拖再拖。
2015年8月,小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看到弟弟进了监狱,小志当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赵伟峰抓获。随后也将孙刚抓捕归案。
侦查起诉过程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赵伟峰最终被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
被告人孙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解称,其诈骗金额是人民币40万元,剩余的人民币20万元是借款。
骗人者最终获刑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帮助他人办理取保候审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孙刚在明知不能办理此事后,并没有将60万元退还给受害人,而是将此款用于其经营公司的租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日常开销上,证实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他人的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判处孙刚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的裁判。
法官提醒:受害人小志,在明知弟弟犯罪事实成立的前提下“捞人”,其行为也有不妥,这也是他上当受骗的缘由。要想不上当,就不要相信法律以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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