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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占儿子赔偿款远走 不分钱给儿媳孙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5-20 16:28:47 | 来源:未知
5月18日讯 儿子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男子魏某取得了近百万元赔偿款后远走他乡躲了起来,企图以此逃避履行向儿媳和孙子分配死亡赔偿款的民事判决。18日,记者从青州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终在山西五台山区一个煤矿里找到了魏某,因其拒不执行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5月18日讯 儿子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男子魏某取得了近百万元赔偿款后远走他乡躲了起来,企图以此逃避履行向儿媳和孙子分配死亡赔偿款的民事判决。18日,记者从青州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终在山西五台山区一个煤矿里找到了魏某,因其拒不执行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青州男子张某自幼随其母姓,自2008年开始,一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处煤矿从事驾驶运渣车的工作。2012年底,张某在驾驶运渣车返回途中发生事故死亡。后经协商,雇主同意向张某的家人一次性赔偿因张某死亡造成的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百万元。此后不久,雇主将赔偿款汇入了张某母亲的银行账户。按理说,这笔赔偿款应当在张某的妻儿父母之间进行分配。可张某的父亲魏某竟将赔偿款取出后据为已有,拒不分给儿媳岳某和小孙子小张。2014年上半年,岳某向青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魏某向其给付应得部分的赔偿款。庭审中,魏某称处理丧葬和善后事宜及清偿张某生前债务后,赔偿款仅剩14万余元,且其已向岳某母子支付生活费8万余元,但魏某对上述所言均不能证实。同年7月,法院依法判决魏某向岳某支付其应得赔偿款近19万元,向张某甲支付其应得赔偿款近43万余元,张某甲应得的赔偿款由岳某代管。

  判决生效后,因魏某迟迟不肯履行判决,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魏某极不配合法院执行,先开始虚报财产,后来干脆躲了起来。此后半年多的时间里,魏某始终毫无音讯。直到2015年5月份,岳某得到消息,魏某可能在山西五台县的一处煤矿里工作。青州法院执行局随后赶赴山西五台,在大山中寻找了3天,终于在深山里的一处煤矿找到了魏某。随后,法院将魏某带回青州,并实施了司法拘留。可是,魏某仍不交代钱款的下落。因魏某逃避执行的情节严重,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0月,检察机关向青州法院提起公诉。

  青州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对支付赔偿款的民事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刑罚;魏某归案后能如实供罪,可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魏某至今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酌予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