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 广州新闻 东莞新闻 珠海新闻 汕头新闻 韶关新闻 佛山新闻 江门新闻 湛江新闻 潮州新闻 肇庆新闻 惠州新闻 清远新闻 中山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男子头痛未获及时诊疗 拔出菜刀砍伤医生获刑

男子头痛未获及时诊疗 拔出菜刀砍伤医生获刑

发布时间:2016-03-30 08:23:46 | 来源:未知
惠州一男子因头痛到医院看病,医生未能马上帮他诊疗,该男子认为医生故意推搪,拔出菜刀砍伤医生。近日,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5年7月15日9时许,被告人廖某因头痛,到惠州市龙门县人民医院四

  惠州一男子因头痛到医院看病,医生未能马上帮他诊疗,该男子认为医生故意推搪,拔出菜刀砍伤医生。近日,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5年7月15日9时许,被告人廖某因头痛,到惠州市龙门县人民医院四楼住院部神经内科医生办公室,找到帮其看过病的女医生欧某诊疗,欧某以优先处置住院病人为由,建议廖某到门诊就医,廖某认为欧某故意推搪,遂从随身携带的黑色挎包内拿出一把不锈钢菜刀架在欧某的脖子上,欧某欲跑离现场时,廖某突然情绪失控,持不锈钢菜刀砍向欧某的左侧肩膀位置,欧某遂用右手扶住肩膀,右手也被砍伤。欧某在其他值班医生的保护下跑到办公室外走廊时不慎摔倒,廖某追上欧某,持刀继续砍伤欧某的左侧手臂、左小腿等部位。

  经鉴定,被害人欧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一级。而被告人廖某案发当时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完整。

  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认为,廖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