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香河:园区土地纠纷案 背后的违法乱象
退伍商人投资《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被诈。“这也太欺负人了!就因为我们是外地人吗?此事,我已深深感觉到陷入国合源公司与园区管委会(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园区)早已设计好的圈套,现在被套牢!一千多万的投资,眼看就要打水漂,谁能为我们这些外来投资人主持一个公道呀!”来自福建霞浦县的王春辽说。
退伍商人被“设计”?
据了解,这位80后的年轻商人早些年退伍后,便跟几个朋友做起了生意,经过几年积累了一定资金。2013年,经人介绍,来到河北省香河县考察投资项目。届时,看到香河国合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该县产业园区的石材基地项目处于亏损难以维持状态。彼时,王春辽考虑到此项目有潜在商机,认为该项目亏损是因为经营不善,便考虑接手合作此项目。
2014年4月,王春辽与国合源公司达成协议,签订《厂房设备合作协议》。协议主要约定:王春辽和国合源公司就国合源拥有的厂房、设备及相关业务开展合作,国合源将其厂房、设备、场地提供给王春辽作为石材生产基地进行使用和管理,其向国合源公司支付补偿费。合作期限为十年;第一年补偿费为500万元,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费用基础上递增20万元。2014年8月,双方又签订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及相关经营、移交协议。
此后,王春辽便按照自己的十年发展规划开始大干一番,对移交厂区的厂房进行装修,对大量设备进行大修、升级改造,并且建起了新的办公楼,且还帮助国合源公司还上了原来一直拖欠工人的工资……然而,王春辽怎么也不会想到今后会有“被设计陷套”的悲剧发生。
2014年11月25日,国合源公司向王春辽发送一份《联络函》,无任何理由要求王春辽等于当年12月30日前停止生产并且实施搬迁。后由多次以政府回购土地拆迁为由要求王春辽搬迁,对于王春辽无任何补偿。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才刚刚合作几个月,还不到一年,就让我搬迁。我前期已经投入了上千万的资产怎么办?我的损失谁来负责?他们国合源竟然只拿着园区管委会和他们签订的一份协议跟我说事,协议上写着“园区征地是用于公益项目建设”可能吗?其实就是园区政府(管委会)为了倒卖该块土地给隔壁的酒厂。他们之间的协议之所以写征地为了公益项目,是为了顺理成章的吞吐应该给我的补偿(注:我和国合源协议上有一条,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各付各的损失,其中有包括政府征地)。早有知情人告诉我:这是园区领导和国合源事先约定“只待分赃”。王春辽无奈的说。
2015年4月份,国合源相关拆迁人员与园区执法人员陆续来到王春辽所建厂房区进行强行拆迁,双方还爆发冲突,该厂区多名工人被打伤。一名女工因拍摄冲突场面手机被相关执法人员抢走。
一场疑云重重纠纷案背后的违法占地
经了解,国合源公司经营所涉及的108亩土地中,与王春辽合作项目仅50亩土地拥有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另外的58亩,自2009年至今,尚没有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实属典型的违法占地、少批多占。而此次收回的国合源使用土地是为了腾出给隔壁的香河第一城酒厂扩大生产规模使用。就此事,园区管委会也多次给王春辽说明。由此可见,并非用于公益项目建设。
一位知情人讲:类似这种违法占地现象,在香河现代产业园极为普遍,也是园区领导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可谓是最成功的捷径,且有“瞒天过海”之效。
据悉,在国合源与王春辽接触之前,已多次通过园区管委会与酒厂进行撮合。在国合源与王春辽签订协议的几个月后,在香河产业园区管委会的积极推动下,终于“背着”王春辽一方,三方悄悄达成协议:由香河园区管委会借“出于公共利益考虑”为由,行腾龙换鸟之名,收回国合源使用土地,变更给香河酒厂使用。所涉及9000万元补偿费用由香河酒厂支付给园区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支付给国合源……
至此,让人不免有这么几点疑惑。
其一,这9000万的数字是怎么来的?按照香河2014年招拍挂价格土地基本在30万元一亩。且不管是否有土地使用证,这108亩地价值最多不过4000万元,剩下的5000万元从哪出来的?房屋价值又是多少?其二,为何酒厂非要把这9000万元打给园区管委会?而再由管委会分次支付给国合源公司?作为当地政府的外派机构的香河园区管委会,本应是以“服务园区企业”为宗旨的,该管委会究竟在这次土地土地交易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首先,我想说的是在这次纠纷中我们管委会是没有任何责任的!你们之间是企业之间的纠纷,跟我们管委会本来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你们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实在不行需要调节,我们管委会也可以出面。”这是之前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对王春辽的回答。
听到这样的回答,让人不禁为此负责人的“智商”着急。国合源公司与酒厂之间的牵线撮合,难道不是园区管委会出面组织的吗?管委会在促成多方协议时,难道不知道自己园辖区内的具体状况,难道对于酒厂一墙之隔的石料厂早已被国合源出租给王春辽一点也不知情?还是捂上耳朵摸大象,不知道自己扮的是聋子还是瞎子。
没有胜算的上诉
2015年3月3日,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就香河产业园土地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对于原告王春辽一方作出败诉判决。而王春辽在判决书送达后又再一次提起上诉。
“虽然我们这次上诉没有胜算,但我们一定要讨一个说法!我们来到这里投资,履行了带动当地发展、解决当地就业的责任,该交的税一分钱不少。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们?我们的损失谁来负责?我们当时来这里投资建房,大部分资金也是借的亲戚朋友凑来的……他们当地政府不能这样对待我们!”王春辽说。
据悉,截至五一前,当地拆迁人员及执法人员已多次与厂区工人发生冲突,王春辽厂内的车辆、保安亭遭到多次打砸。每次冲突中,王春辽一方报警后,却不知为何警方出警也每次“姗姗来迟”,接警后近一个小时才赶到现场……
香河县的招商引资环境真的如此恶劣吗?至此,香河县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管委会领导许胜永书记对于这起由土地利益引发的纠纷究竟作何表态,始终不明了。该管委会真的如其所说“不知情”否,“无偏袒”否不得而知,但是为何在国合源与酒厂达成协议中,涉及费用非要管委会“插一脚”作何解释,无人作答。
香河县香河产业示范园“退伍商人被诈一案”将何去何从,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又将如何演绎下去,将持续关注。(陶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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