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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宇固废——弥漫的硝烟在咆哮、百姓的生命遭吞噬

发布时间:2015-01-30 15:17:27 | 来源:未知
镇江新区化工区环评造假,未批先建,导致环境严重污染 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化工区澄清路99号,于2003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忽然成立了《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当时、距该企业近 2.5公里范围内的居民、不知道该企业是做什么项目的,更不知道此项

  ——镇江新区化工区环评造假,未批先建,导致环境严重污染

  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化工区澄清路99号,于2003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忽然成立了《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当时、距该企业近 2.5公里范围内的居民、不知道该企业是做什么项目的,更不知道此项目若不按规定操作处置会给人们带来多大危害,周边的三个自然村,5个生产队3000多 名干部群众即将面临着每时每刻“吸毒”的严峻挑战,于是乎,这千人村落的居民可谓是惶惶不可终日,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将危在旦夕,这将严重影响到整个东部地 区的社会秩序,从而形成严重的人为“灾难”。

  社会和谐稳定——告急!人为灾情——告急!!环境污染扩散——告急!!!

  据当地群众和记者了解的情况得知、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如何用违规违法的操作流程等卑劣手段达到他们的目的的;

  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危险化工类废物处置的企业,自公司成立以来,曾多次违规违法处操作,严重超标排放,周边居民各方面受到 严重污染和威胁,受害群众个个愤愤不平,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真是心如急焚啊,曾多次找新区政府及辖区(京口区)领导与该企业商讨解决,可得到的却是充耳 不闻,视而不见,毫无结果。试问:这天理何在?国法何在?这些手无寸铁的人民群众只能望天长叹,就与同坐视等死有何区别?

  就在2014年初,国家《加大对东部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新规定,新形势下,该企业竟然与国家法规抗衡,无视国家法规,未经批准,又新建了每天处置50吨废物处置项目,他们的卑劣行为是:

  一、瞒上欺下,弄虚作假,未按国家法规规定,周边2.5公里范围内,三千多名干部群众没有参加环评听证会,更无群众代表参加环评表决,他们是通 过弄虚作假的形式,张冠李戴,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环评代表签名上报的,企图达到假报真批、未批先建的目的,而这些真正受害群众有签名画押附后,有据可查。

  二、该企业没有按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在建项目应在环评通过后,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做好环评搬迁工作,而该企业只顾自己 获利,不顾民众安危,更无视国家法规、强行未批先建,难道其中另有保护伞在做保护吗?上述调查的情况仅是第三期未批先建的真相,据了解、该企业在一、二期 项目建设中也是用同样的手段操作的。

  三、受害群众多次拉横幅上访,曾多次要求当地政府对该企业项目及时整改,得到的结果是:事与愿违,不了了之,石沉大海,我们在寻思这政府是否在为百姓当家作主?后来据群众反映和记者调查得知、镇江市环保局部分领导家属在该企业拿“空高薪”也难怪该企业如此胆大妄为。

  受害群众的诉求和建议是:

  一、强烈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未批先建项目的违规违法行为,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严查此事,并强烈要求对该企业项目及时整改,给人民群众一个赖以生存的环境。

  二、迫切希望和强烈要求有关部门领导认真调查众多受害群众环评真伪,使其真相大白;给广大受害群众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和安置。

  三、希望国家政策法规不是一纸空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三、四中全会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使民生问题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国家加大对东部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认真做到有章可行,有法可依,还镇江新区一片净土,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

  四、希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14日在镇江考察时的指示精神,“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现代化镇江”,使镇江建 成真正的山水城市和绿色环保城市,以总书记视察镇江为重大契机,全面塑造文明城市新形象,谱写苏南镇江新篇章,给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注】镇江市上圩村、后湾村,陈家庄

  三村五组受害群众代表签字画押血手印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