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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利用伪基站群发33万条信息获刑4年

发布时间:2015-01-09 11:10:54 | 来源:未知
海口1月9日电 (记者马超 傅勇涛)记者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海南两犯罪嫌疑人使用伪基站发送非法信息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被告人林胜

  海口1月9日电 (记者马超 傅勇涛)记者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海南两犯罪嫌疑人使用“伪基站”发送非法信息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被告人林胜丁、黄东来因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2014年3月初,林胜丁、黄东来根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逃)的安排,前往海口使用“伪基站”发送非法信息。林胜丁、黄东来向租车公司租用了一辆小轿车,利用“伪基站”设备,装载在该小轿车上,由黄东来驾驶该车每日流窜在海口市各处,并由林胜丁在该小轿车上操作该“伪基站”设备,向广大移动通信公司用户手机发送非法彩票信息33万余条,当年3月20日,2人被警方抓获。

  经海南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局测试和检验,该“伪基站”设备是未经国家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该设备工作频段与公众移动通信GSM基站的工作频段相同,对正常的移动通信业务产生有害干扰;该设备能模拟其附近的公众移动通信GSM基站,强行拆除该区域的手机合法用户与运营商网络之间的正常联系,强制将手机用户绑定到其网络,并向手机用户发送信息,被强拆的手机用户会出现正常通信瞬时中断的现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胜丁、黄东来利用“发信机”发送非法彩票信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被告人林胜丁、黄东来不服,均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海口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海口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