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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偷40余头耕牛均获刑6年以上

发布时间:2014-12-22 17:49:28 | 来源:未知
中新网昆明12月22日电 (王艳龙 朱玉) 记者22日从云南省元江县法院获悉,云南墨江、红河县3名男子两年内疯狂偷盗耕牛40余头,足够开办一个中小型养牛

  中新网昆明12月22日电 (王艳龙 朱玉) 记者22日从云南省元江县法院获悉,云南墨江、红河县3名男子两年内疯狂偷盗耕牛40余头,足够开办一个中小型养牛场。目前,3人已被元江县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处6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鲁某某系墨江县龙坝镇村民、王某甲、王某乙均系红河县三村乡村民,3人平时好吃懒做,打起了盗窃耕牛的主意,而该案中另一名被告人魏某专门负责收购盗窃来的耕牛。在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间,鲁某某等3人相继到红河县三村乡、垤玛乡、墨江县龙坝镇、元江县咪哩乡、因远镇、曼来镇盗走农户的耕牛40余头,案值达50余万元,以上被盗的耕牛被鲁某某等3人以低价卖给元江县因远镇的魏某后,所得赃款3人平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某、王某甲、王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中鲁某某盗窃数额达特别巨大,王某甲、王某乙盗窃数额达巨大,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鲁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乙有期徒刑六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魏某明知是盗得的赃物而多次予以收购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宣判后,4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完)